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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幢六层高的大楼,底下五层近一半被“掏空”,第六层有部分高悬空中,靠一面残恒断壁苦苦支撑。这幢“奇葩”大楼紧邻美舍河,河边小道上人来人往。周边居民觉得,头顶上方的这枚“定时炸弹”很危险,盼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排除。(1月13日《南国都市报》)
一栋楼房拆一半留一半,更奇葩的是,拆了底下五层留了六楼,使其成了名副其实的“空中楼阁”,如果不是居民投诉、媒体曝光,还以为是相关部门在展示高超的拆楼技术,又或者是大楼在展示其建筑质量。无论如何这样的情况都难以令人接受。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这栋危楼立于闹市,而且一立就是一年多。
这样的一栋危楼既有碍观瞻,影响城市形象,与“双创”的要求格格不入,更会随时掉落水泥块甚至坍塌,对往来行人的安全构成威胁,令人提心吊胆。然而令人费解的是,理应早日拆除的危楼,何以一拖一年多?原拆迁主体琼山区六大办解释称,是因为场地限制无法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等因素便搁浅;而城管部门则称是因为抓大放小、先急后缓,当时忙着建设红城湖路延长线,便把这事停下来了。
对此,笔者不禁想问,拆除存在安全隐患,不拆除难道不存在安全隐患?既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为何事先未作考量贸然拆除一半?如果说事有轻重缓急,那就更不具说服力了。留此安全隐患便是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的天大急事,耽误不得,所以工期再紧相关部门也不能忽视群众安危。更何况,红城湖延长线已经通车近两年时间,危楼还没有拆,相关部门又在干什么呢?所以,相关部门再别以红城湖延长线工期紧为由头、做幌子了,这不是推卸责任的挡箭牌,不要为如此纰漏开罪。
无论是相关部门交接出现失误忘了善后,一忘一年多,还是因为慢作为没来得及拆,一拖拖一年,责任主体都值得追查。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表态为消除安全隐患,一周内拆完。一周拆完和一年多未拆,更加说明了此事不是不能为,而是根本没有把群众安危放在心中,没有把责任牢记心中。希望相关部门在拆除隐患的同时,也真正把对民负责的态度“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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