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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政府的行为与理由都应当经得起法律推敲。究竟是相对人涉嫌侵占国有林地犯罪,还是政府部门违法行政、越权滥权,当有一个公正而彻底的调查结论。
据报道,云南勐海县灰塘村24户村民种植的1100余亩橡胶林被政府部门强制铲除,理由是涉嫌侵占国有林地。村民代表王刚美向县政府申请公开铲除橡胶林行为的法律依据,县政府法制办答复不予公开。1月18日,王刚美已向西双版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公民申请政府公开信息受阻的现象虽然屡见不鲜,但勐海县这一次给出的理由着实令人错愕。该县法制办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可能会威胁不特定公民个人生命安全。这三条理由,要么影响安全稳定,要么影响正常执法,要么威胁他人生命,每一条拿出来都是利害关系重大,对此我们不妨逐条剖析。
其一,相对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为政府执法的法律依据,如何就涉及到了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呢?公开法律依据又会对上述安全稳定造成什么不良后果呢?产生纠纷与矛盾的原因是相对人质疑政府执法的合法性,政府拒不公开法律依据,反倒认为公开了会影响安全稳定。这不得不令人生疑:究竟是谁在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呢?倘若按照其逻辑,政府行为就没有必要向公众亮明法律依据了,拿所谓的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来威慑相对人,这种“大话”当真是小瞧了如今老百姓的法治意识。
其二,说公开信息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这话倒不假,倘若公开的法律依据不充分,那么执法必然遭致相对人的抵制与反抗。难不成勐海县政府对强制铲除橡胶林的行为合法性也没有信心?如果自认为执法合法正当,为何害怕公开法律依据而影响执法呢?要知道,法律依据是人们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关键,向相对人公开法律依据恰是论证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需要,也是获得相对人理解与服从的关键。
其三,说公开法律依据可能威胁公民生命安全,更是令人找不着北。该县法制办负责人解释称:村民侵占国有林地本身已涉嫌犯罪,县政府考虑到涉案家庭较多才撤销刑事追责,如果公开相关信息,涉案的24户村民就可能会被刑事追责。如此说来,县政府拒绝公开信息,原来是为相对人身家性命考虑。只是这番解释更是法律漏洞大开:如果涉嫌犯罪就必须刑事追责,县政府有什么权力撤销刑事追责?倘若这种说法属实,县政府乃构成重大违法,有关执法机关更是涉嫌渎职,更应当追究相关领导滥用权力干预司法的法律责任。
法治社会,政府的行为与理由都应当经得起法律推敲,而不是动辄拿一些假大空的“大话”来压人、吓唬人。本案中,信息公开的背后关联着强制铲除橡胶林的合法性、正当性。究竟是相对人涉嫌侵占国有林地犯罪,还是政府部门违法行政、越权滥权,当有一个公正而彻底的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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