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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政策是很美,但是一些想生二孩的女同胞往往受到就业歧视,压力也很大,这是要考虑的现实问题。”徐丽萍说,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宁波女职工“三期”权益受损的现象比前些年有所减少。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三期”权益更要重视。(2016年3月8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然而伴随着二孩政策的开放,很多问题也随之而来,自古以来,我国老辈的人们就将就重男轻女,认为男孩是生命的延续,家族的传承,虽然随着时代的改变,这种观念已经慢慢淡薄,可男女之间的差异却一直存在,很多企业在招聘时明令要求只要男生,让一身本事的女子“无处可去”,虽然随着妇女保护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企业招聘已渐渐“收敛”,但二胎政策的开放,却还是让很多母亲“望而却步”。
如今“被”移民,“被”精神病的案例屡屡发生,而现在二胎政策的全面开放,在一定程度上,令职场妈妈成为“被”辞职的对象,虽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亦属无效,女职工结婚生子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但调整工作岗位后的工资水平应与原岗位工资水平相当,可是对待孕后妇女仍然存在着不公平对待。
据了解,有位职场妈妈倾诉,生了孩子回单位,办公室被换到了厕所的对面,气味很大,办公条件差了很多。她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构成,单位不派工作给她,只能拿基本工资,收入也少了很多。其实,就是变相地让她自己提出辞职,这样,单位就不用出赔偿金,也不用承担损失。其实这样变相辞退女职工的做法并不少见,职场妈妈“被”辞职又该如何解?
诚然,妇女的生产也是在为国家孕育下一代,企业只看重自身的利益,而将妇女的权益抛诸脑后,如此自私自利的老板,笔者认为这样的企业恐怕也不能长久经营。然而随着二胎开放各种对待妇女不公平事情的出现,笔者认为,国家要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政策的衔接,让妇女能够安心生产,放心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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