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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0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涉及死亡事件12小时内上报国家等多项具体要求。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3月31日《京华时报》)
近些年来,医闹在一些地方渐渐演化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医闹方式花样频出,诸如患者及其家属在医院门口拉横幅、门诊大厅里设灵堂及逼医生下跪烧纸钱之类,更有甚者用暴力手段威胁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尤其是一些职业医闹成为医患矛盾的“食利者”,即通过组织、策划并怂恿患者家属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捞取“报酬”,不仅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更是阻碍着医患纠纷在合法的框架内解决。
不可否认,现代医学技术尽管十分发达,但仍有局限性,尤其对于那些患有疑难杂症的病人,其救治效果可能更是有限。从纸面上讲,这是人人都知晓的道理。然而,在现实求医过程中,并不是每一个患者及家属都能通情达理。他们往往认为花了钱就必须治好病,医生看病就必须一次性诊断到位。加之优良医疗资源的匮乏,或是患者就医体验不佳,比如繁琐的求医程序、高额的治病费用以及“排队3小时,求诊1分钟”的困扰,更是让患者对医生与医院产生了不信任感。
实事求是地说,这种医患信任危机正是医闹频频上演的导火索。每每发生医疗失误或事故,少数医院与医生往往对自己的医疗失误或差错,采取打马虎眼的态度,甚至不惜用掩藏证据等手段来逃避责任,而一些患者及其家属则会将所有责任归咎于“无良医院与医生”,以至于出现医患双方“斗狠”博弈的局面。更由于处理医疗纠纷流程的不规范、事故赔偿的相关法规不完善,以及一些医院出于赔钱息事的目的,最终出现了谁闹赔谁、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怪象。
无论家属医闹也好,还是职业医闹也罢,其目标一般都是为了获取金钱上的赔偿。可见,唯有出台让他们的这种大闹大赔的期待落空的制度,方能消除为利取闹的动力。此次出台的“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的新规,是对打击医闹的一次对症下药,牵住了打击医闹的“牛鼻子”,有助于摆脱长期以来信闹不信法的尴尬。
当然,让医闹“无利可图”只是打击医闹的关键一步。要从根本上破解医闹困局,就应将医疗事故的调处纳入法治轨道。一方面,医院应在第一时间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畅通与优化纠纷的解决渠道;另一方面,建立真正独立于行政管理部门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增强责任鉴定程序的公正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唯有如此,方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让患者放心、医生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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