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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怀孕”的无奈需生育成本社会化来化解
杨朝清
//www.workercn.cn2016-04-05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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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中牟县第一高级中学下发通知,称要实行有序生育,并明确规定了各个学科可以怀孕二胎的教师名额。同时,规定如果在特定时间怀不上的话,名额将被取消。“怀孕排队”的霸王规定在中牟县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在不少学校都存在。(4月3日《华商报》)

  “全面二孩”落地之前,“排队怀孕”在一些用人单位或明或暗地存在。“全面二孩”开始实施后,“排队怀孕”的紧箍咒依然制约着一些“想生”、“敢生”的家庭。当饱满的理想遭遇骨感的现实,“排队怀孕”在本质上是对劳动者生育权利的变相剥夺——“不能生”的无奈和艰辛,不可避免损伤了劳动者的体面和尊严。

  作为一项新兴的公共政策,“全面二孩”利国利民;然而,“全面二孩”在执行的过程中,为何遭遇“变形记”?说到底,一个好的社会规范,应该是道德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有机结合。遵守规范的美德如果没有遵守规范的利益的支持,这种规范的道德价值是脆弱的,难以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

  如果我们仔细梳理,就会发现“排队怀孕”大都发生在中小学、银行等企业,在大学、公共部门却很少有女性职工需要“排队怀孕”。用人单位明明知道不近人情的“排队怀孕”会遭遇职工的质疑和批评,为何依然要“一意孤行”呢?如果女性员工扎堆生育休产假,难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更为关键的是,中小学、银行等用人单位职工性别结构失衡,女多男少——如果女员工休产假就招聘新人,自然会加剧用工成本;更何况,休完产假的女员工重返工作岗位,招聘的新人又该何去何从?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在产假、哺乳假、陪护假等休息时长的设置上远远落后,英国女性职工的产假工资由国家支付给雇主,再由雇主发给员工;而韩国、新加坡等国家,民众一部分生育成本由公共财政分担。正是因为生育成本社会化尚未“落地”,用人单位承载着巨大的生育成本,导致他们不堪重负,最终在招聘和生育上给女性设置重重“门槛”。

  面对“排队怀孕”,站在道德立场和法律角度进行批判固然容易,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生育成本社会化难以梦想照进现实,用人单位显然“独木难支”。“排队怀孕”是用人单位以一种剑走偏锋的方式,将生育成本社会化的利益诉求呈现和表达出来。

  迎接新生命的到来,原本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如果生育成本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既会导致女性在求职上陷入更加边缘化的境地,也会导致“排队怀孕”等看似荒诞滑稽实则无奈艰辛的失范行为。让生育成本社会化落到实处,才会多一些“想生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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