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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公共频道《DV现场》报道,在7日下午2点,东莞市长安镇霄边村里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女子被男子用水果刀捅伤,120赶到场后,该女子抢救无效死亡。有人用手机清楚拍下了男子行凶的部分过程,这个视频作为证据被保留下来,本应是好事。但这同时也是一个天大的遗憾,为什么这样讲?因为7日下午,这条关于女子在小巷中遭人捅杀的短视频在东莞的网上的一些社交群上传播。广东公共频道《DV现场》记者事后去了事故现场查看,并试图找到该视频的拍摄者,并未得到回应。该记者采访的附近的街坊邻里,他们对视频拍摄者进行了谴责。(4月9日《中国青年报》)
该报道的开头便将重心放在了视频的拍摄者身上,并在事后着重报道了记者寻找视频拍摄者的过程,并采访了街坊邻里对视频拍摄者拍摄视频一事的看法。许多街坊表示,如果当时视频拍摄者能及早呼救,可能黄某就不至于抢救无效了。也有街坊觉得太冷漠了。本来作为新闻工作者,找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偏离了报道的重心可就本末倒置了。
笔者认为,寻找视频拍摄者不应该是本次报道的重点,在采访街坊时,采访的核心也不应该是街坊对视频拍摄者的看法,而应该着重报道该起突发事件的起因,并做好后续事件的报道工作,起到警醒广大民众的作用,给民众一个正确的引导,而《DV现场》的报道却忽略了这一点,转移了民众的注意力,导致舆论导向出现偏差。其实,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是每一位新闻工作者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舆论导向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民众对新闻事件判断与意见,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要做到对媒体、对民众负责,更要对自己的职业岗位负责,作为新闻工作者应该有自己的职业操守。
在网友的评论中,视频拍摄者也俨然成了被谴责的对象,有网友称视频拍摄者是间接杀人犯,直呼“太残忍了”,有的网友甚至说出了更为过激的话语。然而,也有网友站出来为视频拍摄者申辩。一位网名为“MsLuan在纽约”的网友评论说:“为什么要责怪拍视频的人,谁会把自己的住址暴露给歹徒!给报复提供便利吗?为何不见义勇为就被扣上冷漠的帽子,评论者简直道德绑架!”虽然说的不完全对,但是最后一句话直指人心,这的确是一种道德绑架,几乎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视频的拍摄者,试问一句,真正应该受到指责和良心上的谴责的人不应该是那个犯罪嫌疑人吗?
拍摄视频的人没有见义勇为,而是拍摄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固然有错,但是该视频却成为司法部门破案的证据,这也算是好事一件了。目前,网友争论的核心居然是:视频拍摄者该不该救人的问题。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著名的摄影作品《饥饿的苏丹》的作者当年也曾受到过类似的拷问,不少人谴责卡特残忍,没有放下相机去救小女孩。最终卡特因不堪舆论压力而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并留下遗言:“真的,真的对不起大家,生活的痛苦远远超过了欢乐的程度。”也许当看到那个女孩被捅的时候,视频拍摄者已经受到了自己良心的谴责,媒体大张旗鼓地寻找他,不现身也是算是人之常情,难道站出来让街坊邻里当街批斗,还是把自己置于广大民众的视线之内受到更多人的谴责?每个人都有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既然视频拍摄者不愿意站出来,也是有自己的苦衷,媒体又何必咄咄逼人。
视频拍摄者没有向受害人施救这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这起突发事件一段插曲,不应该是这则新闻的报道主题。视频拍摄者没有对被害女孩采取施救行为是不对的,而作为新闻工作者报道新闻的过程中报道重心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况更是不应该的,放过那个视频拍摄者吧!经过你们的报道,也许此时此刻他恐怕已经成了惊弓之鸟,请放他一马,莫再寻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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