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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闹伴娘”成为一个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随着日前女艺人柳岩当伴娘“被闹”的事件持续发酵,这一话题也再度回到公众视线焦点。记者通过连日采访发现,这种由“闹洞房”之俗产生的变体,打着“喜庆”“热闹”的幌子,让伴娘的危险系数越来越高,从最初的点烟、给来宾喂食水果,到搂搂抱抱的肢体接触,甚至有伴娘受辱,以致好好的一场婚礼成了闹剧。因此,在某些地区,“伴娘”堂而皇之成为一种兼职,一条生意链也在悄然兴起。(4月13日中国新闻网)
所谓结婚三天无大小,“闹洞房”本是传统文化婚礼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闹洞房”时连带着“闹伴娘”,伴娘成为了诸多婚庆场上的“闹”的重要人物。随着伴娘的危险系数的增高,“伴娘”成为一种兼职,成为“雇来的人”。一些人潜意识地认为,既然是“雇来的”,我掏了钱,你就得“被闹”,你就得被“作弄”,你就得让宾客满意,于是“闹”得更加随意,更加肆无忌惮。
然而,“雇来的人”就可随意被“作弄”?须知人不是商品,自有其尊严,即使是花钱雇来的,也不能没大没小、不顾忌面子的胡闹。一则类似向伴娘胸口扔鸡蛋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完全有可能涉嫌犯罪;二则任何风俗都应当与时俱进,文明是人们的共同追求,“重口味”的“闹伴娘”只能是一种陋习,怎可不顾伴娘感受而肆意妄为?三则婚礼是人生的重要节点,主办方当然有义务维持正常秩序,以为“雇来的”就可胡闹,降低了婚礼的品味不说,还有可能让隆重的婚礼成为一些人轻薄她人的“秀场”。
随意的“作弄”与任性的“胡闹”,让本来隆重而热烈的婚庆成为轻薄她人的“秀场”,让高高兴兴的场面成为有人忍气吞声、不堪回首的沉痛记忆,非但背离了婚礼喜庆、热闹的初衷,更可能让主办方背上恶名。
那么“作弄”人的人是否能够从中获取收益?我看不能,即使伴娘是“雇来的”,可她依然是结婚新人的重要“陪伴”,她需要关注新人的需要,也需要关注新人的情绪。伴娘的尴尬很多情况下是新人的尴尬,甚至是主办方的尴尬。“作弄”人的人本质来说只是主办方邀请的宾客,而喧宾夺主总是令人不快的,甚至令人厌恶的。所谓自作孽,不可活,自己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后果。
“雇来的”伴娘也是伴娘,且不可随意辱没她人,倘若在众人面前展示出了衣冠禽兽的嘴脸,没有人会和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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