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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急之下的保安撞狗也“罪大恶极”?
周磊
//www.workercn.cn2016-04-26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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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工业大学保安撞狗护学生事件发生后,今天大量“爱狗人士”集结至该校门口,堵住进校主路拉横幅为被撞狗讨要说法。据网友爆料的视频,现场疑有多人发生肢体冲突,并且已经对交通造成了阻碍。你们怎么看?(4月25日央广网)

  在这起事件里,爱狗人士不止在网络上发出激烈言辞,更是在涉事高校拉起横幅“为狗鸣冤”,俨然情急之下驱车撞狗的保安犯了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

  平心而论,这不过是一起小小的学校保安为保师生安全的撞狗事件,却在短短的时间内演变成舆论热议的社会事件。一方面,湖北工业大学保卫处在其官微上对驱狗事件做出说明,并向广大爱狗人士致歉。另一方面,大量“爱狗人士”集结至该校门口,堵住进校主路拉横幅为被撞狗讨要说法。试问,校方既然已经作出致歉声明,“爱狗情深”的人士兴师动众到底意欲何为?

  爱狗没有错,呼吁社会关爱动物也没有错。然而,任何形式的爱都是有限度的,讲理性的。敢问“虐杀生命”既是学校的保安怎么就成“有悖师德”了?这顶“天理不容”的帽子恐怕还扣不到老师的头上吧?“物无美恶,过则为灾”,在高校门口集结打出条幅,不仅影响正常教学,危及校园安全,更是将保安这一“特殊身份”再次抛向公众视野,激化公众与保安的矛盾。

  牧羊犬进入校园,“扑咬足球,追赶正上足球训练的学生”,已经威胁到校园安全是不争的事实。学校保安出于师生安全考虑,在常规驱赶无效之时,于是开车撞击危险系数极高的牧羊犬,这并非是毫无理由的滥杀无辜。以“恶劣行径”讨伐保安,暴露出“爱狗人士”情绪宣泄时的“理性缺失”。难不成非要等到有人受到伤害才可将其“绳之以法”?那时候,被咬伤者所承受的痛苦岂是爱狗人士的“善良”可以弥补的?

  在特定的语境里,学校保安四次碾压牧羊犬确有不妥之处,也符合爱狗人士所说的“残忍”。但维护校园安全是他们的天职,至少这种“残忍的方式”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避免了不可预见的事故发生,唯独处置方式略显粗暴。学校保卫处也态度诚恳给出解释“存在驱赶方式欠妥,给爱犬人士带来一定的伤害”,已经向爱犬人士致以歉意。而爱狗人士却偏偏不依不饶,网络声讨还不泄愤,围堵校园门口、拉出惊人条幅是为哪般?难道自己的爱犬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他人还没有正当防卫的权利?任何时候,爱护动物的前提都是互不伤害。

  一起个案冲突,却引发声势浩大的纠葛。过分地引申,不由分说地谴责,不利于各方态度的调和。情急之下,保安的“残暴举动”并非爱狗人士所言的“罪大恶极”。爱狗人士也无须假借爱的名义摊出道德、人性的底牌。与其在这一个案上争论不休,倒不如多去关爱还在城市里漂泊的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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