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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返乡意愿也应被重视
岳乾
//www.workercn.cn2016-04-27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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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一项“中西部农民向城镇转移意愿分布”调查显示,约一半农民工不想进城,另外66.1%的农民工认为到了一定年龄就想回乡。其中,农民工不愿外出打工的前5位因素分别是:年纪大了、父母子女无人照顾、缺少技能、农活儿离不开、对城市不熟悉。(4月26日《中国青年报》)

  在主流的表述中,关于农民工最重要的问题是他们如何在城市落地生根。但调查结果提醒我们,回乡意愿实际上在农民工群体中并不低。

  回乡还是进城,对这一问题,我们往往将其视为一项农民考量经济效益即能作出的理性选择。所以,在政策的制定与文件的表述中,构建相关配套制度、降低农民进城之后的生活成本等经济性、社会性举措成为压倒性的方向。一般认为,上述配套若能建设完成,农民进城所面临的生活压力若能降低,农民理所当然地会抛弃乡村,选择进城。

  但实际上,调查显示,年纪大、父母子女无人照顾、缺少技能、农活儿离不开、对城市不熟悉等一些因素影响乃至决定着农民是否选择进城、农民工是否选择回乡。而这些因素,除了关涉城市配套措施、城市生活成本等经济性、社会性条件,更多地可能出于乡土人格对城市的本能恐惧、中国人重土安迁的民族性格、对老家一亩三分地的执着、对故乡闲适生活的眷恋以及对老家社会关系的不舍等情感、心理考量。在这种情况下,进城抑或是乡居,就不是一项纯粹基于利益考量的理性抉择,也不仅仅衡量着一个国家城市配套制度建设的成败,更关联着农民对于自身人格身份的认同,情感需求的满足以及心理期许的兑现。而这些东西,对于个体安全感、幸福感的形成至关重要。就此而言,尊重农民乡居意愿,实际上即是尊重农民追求、实现其安全感与幸福感的权利。所以,对农民工乡居意愿应予尊重。

  而且,平心而论,当前农村社会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需要农民的参与方能解决,例如留守儿童的问题、乡村自治的问题、乡村秩序建构的问题、耕地抛荒的问题等等。当然,其中国家的制度建设是首要的、根本性的,但必须承认农民的参与必不可少。很难想象,一个仅剩老人、儿童以及若干闲散人员的农村会欣欣向荣、秩序井然。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农民工回乡,对于解决当前农村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也不无助益。

  尊重农民乡居意愿,不能仅仅是一句口号标语,而是需要落在实处的行动。上文所说,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官方相当重视城市环境中针对农民利益的配套制度建设。但同时,官方对农村地区相应的配套制度、配套设施建设又不免有所忽略,或者对一些困扰农民地区多年的痼疾拿不出纠改的举措,客观上导致农村逐渐陷入无序与凋敝。

  城镇化既是大势所趋,又有万般利好,是我们国家应当着力推动的。但城镇化的同时也需要尊重一部分农民的回乡意愿。在针对农民进城所需的配套制度建设的同时,对农村的资源投入与配套建设也应当齐头并进,形成既能支持农民进城、又尊重农民返乡意愿的制度环境与社会环境,这对保障亿万农民的权利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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