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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深化巡游车改革,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承包费和抵押金等,降低驾驶员负担,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规范网约车发展,明确网约车合法地位;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7月28日新华网)
这一份“指导意见”可谓等待久矣。就在两三年前,网约车还是刚刚兴起的新生事物,而如今它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重要的出行方式。然而,对于网约车的定位一直比较尴尬,因为缺乏合法身份,在监管上存在诸多盲区,由此引发的摩擦不断出现。正因此,这次“指导意见”更显得意义重大。
这份“指导意见”篇幅不长,但其所列的几点都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比如出租车的“份子钱”问题,此前已有上海等地出台政策,降低甚至取消了“份子钱”,但在全国范围内,这一块儿仍有难以撼动的利益羁绊,改革困难重重。而“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这就为未来的“份子钱”改革指明了方向。又比如,在对网约车的定位上,“指导意见”明确了它的合法性,这一定性影响深远,此前各地在对待网约车时,态度不一,执法有别,网约车被以非法经营查处的事件时常发生,由此引发了不小的争议,而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进而进行规范,监管者和网约车都能找到自身的定位。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了“鼓励拼车”,在城市越来越拥堵的背景下,这一表态显然是务实之举。
总的来说,这次的“指导意见”体现了对市场的尊重和共赢思维。由此带来了很多启示。
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一大特点就是,改革的每一步都可能面临巨大的利益阻碍。就出租车改革而言,在相对漫长的博弈过程中,零和博弈耗去了太多的精力,涉及的利益各方都觉得“不能动我的奶酪”“蛋糕就那么大,他多了我就会少”,其实,只要稍微跳出这样的狭隘思维就会发现“奶酪可以更多”“蛋糕可以更大”。在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出租汽车行业实则有着旺盛的增长需求,而便捷的移动客户端像催化剂一样,极大地助推了这一行业的发展。如果能够正视这样的市场需求变化,那么,就不必再在小圈子里进行“你死我活”式利益博弈,而是会以更大的视野去主动进行行业升级,去迎接新的市场契机。
合理的市场竞争,最终实现的是共赢。当一个新生事物出现时,传统的行业对之抱有敌意,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但当这种新生事物承载着公众的利益诉求,并有着极强的市场需求时,你就必须去正视它甚至是吸收它。网约车已然成为颇受欢迎的出行方式,那么与其抵触,还不如及时转型,主动参与到行业的革新中去。
大多数改革都需要一个系统工程,无法一蹴而就,出租车改革也不例外,这次公布的“指导意见”只是出租车改革的开端,相关的细则还有待完善,希望接下来的改革依然能够秉持着尊重市场和共赢的精神,实现出租汽车行业的市场化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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