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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执行的政策再次出现了,情节很荒诞:衡水市要求更新出租车,一律必须采用新能源车,但是据说市区没有一根充电桩,甚至没有车销售,面对二三十万高昂的车价,还没有补贴……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河北石家庄、邢台等好几个地市,在衡水因为车管所“执行力强”,更显得蛮横无理。从3月1日开始,衡水车管所就拒绝给不符合政策的车辆上牌,导致几十名靠跑路拉活的司机处于失业窘境,而经过媒体这两天的报道,8月7号衡水官方才做出回应:暂缓执行。
不难理解作为雾霾大省河北的治理之痛。雾霾产生的原因有多种,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当然是其中一部分,于是河北着急在机动车上有所动作。去年11月,河北省就出台政策,要求党政机关公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公交车、出租车等九类车更新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否则不予上牌。其他八类车的操作性还相对比较大,但是出租车一刀切全部用电动车,那是政策制定者太不了解这个行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更不了解当前的市场形势。
其他八类车基本属于政府采购,车型也相对选择余地大,但是出租车,像迷你型的吉利电动车(左中右微公交车全部采用这一车型),根本就不符合国家有关出租汽车的相关规定。目前新能源车能做出租车的市场比较公认的就两款,在北京地区有指标的购车人,可以直接享受11万元的补贴。就算补贴到位,也是一般燃油出租车购车价格的2-3倍。在网约车的冲击下,当前出租车的经营压力比较大,如果再增加购车成本,无疑有悖于国家层面为出租车减负的善政。
全国不少地市有电动出租车在街头跑,但是绝大部分采用公司制试点,政府成立专门的新能源出租汽车公司,给予优惠政策,在运价上面制定了单独的体系,比燃油出租车价格低廉,以鼓励市民打车。衡水即便是搞定了充电桩,落实了补贴,出租车要一刀切更新全部用新能源,那也会造成经营上的举步维艰;如果一部分车型更新为新能源,另外一部分是燃油汽车,那成本的落差必定还会造成市场的混乱。
治理雾霾确实在于行动力,但是某些管理部门不是把大量时间和资源用于具体项目的调研,而是拍拍脑袋在上级和舆论面前表决心,看起来政策风光显赫,雷厉风行,但是发下去就会让有关部门无所适从,或者盲目执行,扭曲成笑柄。新能源出租车,目前还绝对不具备一统市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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