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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消协及时站出来,为消费者“代言”,有助于改变消费者个人维权时“势单力薄、人微言轻”的窘境,让维权行动取得更多实效
在室温条件下,手机还有20%甚至一半电量时,却突然莫名关机。近期,不少消费者反映自己的iPhone6和iPhone6s手机频繁出现自动关机情况。有网友调侃:“苹果手机就这么怕中国的冬天?”对此,中消协15日发出查询函,就手机自动关机原因、处理措施以及有无补救措施等三问苹果公司,并要求其在10日内做出答复。
其实,中消协已不是第一次与苹果公司“交手”。早在2012年,中消协就曾联合6省市消协组织批评苹果售后服务的“霸王条款”;2013年,又再度曝光苹果维修存在十大问题,后又发表四大劝谕敦促其改正……作为消费者的“娘家人”,中消协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及时发声、持续发声,值得点赞。
回顾近期几起比较受关注的消费者维权事件,都能看到消协的身影。三星手机发生爆炸事件被召回,中消协提出九点要求,监督中国大陆地区的手机召回工作,帮助消费者挺直维权腰杆;宜家“召回门”发生后,南京市消协就宜家“夺命柜”发声,表示拒绝双重标准,批评宜家侵犯消费者安全权和知情权……可以看出,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消协多了些“冲冠一怒”,正在变得更有“存在感”。
作为法定的主要对口管理组织,消协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可以说是“关键先生”。面对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消协及时站出来,为消费者“代言”,有助于改变消费者个人维权时“势单力薄、人微言轻”的窘境,让维权行动取得更多实效。据统计,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亿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4962件,加倍赔偿金额3299万元。这些具体的数字,让人们对消协维护消费者权益、减少损失有了更多信心。
消协变得更有“作用力”,是本身职责所在,也是现实发展所需。“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着力扩大居民消费”。而促进消费、扩大消费,都离不开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尤其是在当前的经济条件下,消费规模不断扩大,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力亦随之放大;新的消费热点正在形成,一些前所未有的侵权方式随之而来;消费方式更加新潮,侵权的隐蔽性、复杂性日益凸显……纷繁复杂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对消协的呼唤更加强烈,也对消协的维权效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将消协的依法维权活动推向了更广阔的舞台。尤其是赋予消协公益诉讼的权力,让消协的维权“工具箱”有了更多利器。而前不久,中消协针对雷沃重工提起首起公益诉讼,也让人们对未来消协“强有力的发声”“有底气的作为”抱有了更多期待。
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一些消协组织仍然存在身份模糊、履职力量薄弱的尴尬问题。消协如何整合资源、形成快速的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效能,也是增强“存在感”、保障消费者“获得感”必须思考的问题。
维护消费者权益永远在路上,但它也不是消协一方的责任。政府在立法和执法方面尽职履责,推动维权制度与手段与时俱进;商家重视消费者权益,摆正经营理念;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拥有更成熟的消费观念,多方联动、全面发力,才能构筑起消费维权的立体网络,不让消费者为“怕冬的苹果”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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