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近来,坑害老年人的保健品营销事件频频见诸报端。这些保健品营销骗取老人财物,损害老人健康,甚至还有老人被骗后走上绝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何规范和有效监管保健品市场,不再让老年人成为骗局的受害者,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一盒售价几百元的普通保健品,摆在商场保健品专柜里,可能很长时间都无人问津;换个场景、改个名字,通过一些所谓的“健康专家”“海归博士”一番折腾,它就可能以数倍甚至数十倍原价的价格卖给老年人。“健康牌”“免费牌”“旅游牌”“讲座牌”等是“保健品坑老”屡试不爽的营销招式,且招招都戳中老年人格外珍惜身体健康、不愿意给晚辈添麻烦的心理。尤其让老人招架不住的一张牌是“感情牌”,几乎成为这种吸血营销手段的“必杀技”。对老人无微不至,嘘寒问暖已是“标配”,有些保健品销售人员甚至当众下跪叫爹妈,为骗钱毫无底线。
不看僧面看佛面,看着保健品销售人员比亲生子女还“关心”自己,不为保健品功能,也可能为这份“情义”埋单。因此,许多老人在“亲情营销”面前毫无抵抗力。“亲情牌”打造的“温柔陷阱”如此奏效,以至于有的老人即使事后发现上当,往往也是“打掉牙齿往肚里吞”,不愿意和家人说,更别说举报了。退一步说,就算老人幡然醒悟,想让骗子现出原形,也未必能如愿,商家有备而来,在销售过程中有意规避各种法律风险,让你无可奈何。
“保健品坑老”戳中老年人的身体及心理痛点——许多老人长期身体抱恙、心灵空虚,“亲情营销”为老人送来包医百病的“神药”或医疗器械,一次满足老人的双重需求,信任感一下子就飙了上来,理智的眼睛被蒙蔽,冲动的结果就是盲从。在为老人防骗支招时,大家不约而同地谈到要多给老人一些关心,缓解他们的亲情渴求。这无疑是一剂良方,但知易行难,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一个家庭可能要赡养多位老人,晚辈很难有充足时间与精力给予老人悉心关怀,特别是一些子女在异地、失独的老人。所以,对于这种市场失灵,还是需要监管者伸出监管的有形之手将其管起来。
扼住“保健品坑老”的喉咙,必须提高违法成本。“保健品坑老”频频发生,与低成本、高利润的现状不无关系。从经济角度剖析,一个成功的骗局,收益往往数以百万、千万元计,就算被查处,罚金可能只有数万、数十万元,两者不成比例,威慑力不足。假如,大大提高经济处罚力度,或支持受害者的高额赔偿要求,让欺诈行为无利可图,情况就会好些。从查处率角度窥探,由于此类骗局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与隐蔽性,发现与查处不易,查处率偏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某些人的投机心理。
和许多社会管理领域一样,现行体制对于保健品营销的监督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工商、卫生、食药监、公安等多部门的多头管理,导致各方管理责任不够明确、职责不够清楚、打击不够精准,偶尔还难免出现互相推诿、相互掣肘等现象。更深一层,法律供给也稍嫌不足。由于对这类行为的法律定性存在不同认识,各地对查处“保健品坑老”行为,多半是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规制力度偏弱。对于传销式销售或是销售伪劣保健产品,骗取老人巨额财物,应该考虑采用刑罚手段,加大惩治力度。
谁家都有老人,也都有老的时候,关心老人的切身利益,也是关心自己的事,要站上这一高度,看待“保健品坑老”现象。
检察日报:对自身腐败问题必须零容忍 2014-09-25 |
上亿水利项目建成即废谁负责 2014-10-17 |
年末绷紧安全弦 2015-11-16 |
零容忍 2016-02-23 |
保健品岂能沦为暴利品 2016-05-12 |
治理保健品乱象要“雷霆出击” 2016-05-12 |
整治保健品违法广告要乘胜追击 2016-06-21 |
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须零容忍 2016-07-05 |
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必须零容忍 2016-07-11 |
抄袭论文被查别只是“点背” 2017-01-2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