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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从制造市场需求的收买、加工销售、食用行为入手整治,才有可能实现釜底抽薪。理当严惩大规模收购野生动植物的商家,并有必要以犯罪论处。对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而仍然食用者也应追责。否则,等到普通野生动植物从无危被破坏到濒危再到灭绝时再着手保护就为时已晚了。
5月22日,是“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当日发布的《中国自然观察报告2016》认为,大熊猫以及其同区域的金丝猴等物种保护情况较好,但不少迁徙鸟类却因为栖息地受威胁、被大量捕食等原因每况愈下。黄胸鹀(俗称禾花雀,鹀读wú)在短短二十几年里,已被人们从“无危”吃到“濒危”。(5月23日澎湃新闻)
如果不严格执法,强化保护力度,类似黄胸鹀被从“无危”吃到“濒危”遭遇的现象可能会更多。
按说,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我国已经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但要从根源上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既要惩罚单纯的乱捕滥猎行为,又要斩断猎捕、偷采、贩卖、收买或食用野生动植物的黑色利益链条。重点野生动植物具有极强的药用、圈养或观赏价值,自然有人敢冒风险捕猎或贩卖。但由于一些人为突出消费档次或迷信各种传言,对普通野生动物如麻雀、青蛙、蟾蜍、野兔等情有独钟。由此便形成了巨大的需求市场,给捕猎者及贩卖者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
遗憾的是,按照相关法律,当前多侧重于打击惩戒捕猎、贩卖行为,而对购买、使用、食用行为较少规制。如捕猎、贩卖行为均系违法、情节严重者可判处刑罚,而购买行为仅属一般违法,食用、使用基本上没有任何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无利于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一般而言,捕猎者仅是利益链条上的最低端者,是受益最少者,而收买、使用或食用行为才是罪魁祸首。甚至可以说,一些人之所以愿意花高价,一些餐馆之所以敢出高价,就是冲着野生动植物的珍惜性而来的。
饕餮者满足了口腹之欲,野生动物却遭受灭顶之灾,捕猎者则成了替罪羊,这显然是极不正常的现象。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从制造市场需求的收买、加工销售、食用行为入手整治,才有可能实现釜底抽薪。理当严惩大规模收购野生动植物的商家,并有必要以犯罪论处。对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而仍然食用者也应追责。进而促进全社会形成爱护野生动植物,禁食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否则,等到普通野生动植物从无危被破坏到濒危再到灭绝时再着手保护就为时已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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