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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有多家媒体报道,1998年美国反体罚民间组织“有效管教中心”选定每年4月30日为“不打小孩日”,传播反体罚的儿童人权观念。这个活动后来得到各国各地区的响应,包括美、加、英、澳、喀麦隆、印度、斯里兰卡和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等,都举办过终止体罚的活动。
设立 “国际不打小孩日”,让家长从体罚和棍棒教育的误区中走出来,实在太有必要了。教育,真的是一个专业性太强的领域。在教育学、儿童心理学、亲子关系发展等理念相对落伍的年代,由于认知有限,曾将棍棒当做“教育神器”,还情有可原,可今天,各种教育成果和理念已得到了开拓性发展,就该对棍棒教育进行全面警醒了。
其一,任何不尊重孩子的“棍棒教育”,都是违法的。《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家长和教育者不能以爱的名义,将教育法则建立在违法乱纪的平台上,而必须让教育行为合法、合情。
其二,“棍棒教育”真的会带来严重创伤。一般人多认为,打几下,没事。我们的传统教育观点也认为“打是亲骂是爱”,一味强调打的效果,而忽视了带给孩子的身心伤害。比如,体罚和暴力会影响孩子的智力发展,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大学的研究发现,从来没有挨过打或极少挨打的孩子,在智力测验中的表现,要比常挨打的孩子好。在5岁至9岁年龄组中,常挨打者的平均成绩比不挨打的孩子低2.8分。另有研究结果显示,长期生活在体罚环境中,儿童的情商会受到负面影响。
打骂教育的确有“管理速效”,却扼杀了孩子的远景发展能力、快乐发展能力,那种“快”,是一种杀鸡取卵的教育短视。这种经由心理性、实验性数据得出的结论,应该得到中国家长的广泛认同:体罚是“害”,而绝对不是“爱”。
其三,开明的家长和教育者,应该站在世界教育的高度,认识教育,将尊重和快乐进行到底。西方国家的教育,将尊重落实到了细枝末节,坚决“不许体罚”孩子。比如美国等国家,对于暴力教子行为实施了强制报告和救护制度,美国还开设了接听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投诉的热线电话,由儿童保护部门的专门接线人员负责接听投诉热线。以孩子最佳、最大利益为最高原则,受过专门训练的工作人员接受家庭体罚的举报,对举报进行初步评估,判断举报是否有效、调查是否必要,警察或社会工作者及时干预家庭体罚,法庭针对体罚者作出判决、针对孩子提供服务,政府提供家庭危机干预及社区干预两方面的服务。
西方国家形成了浓郁的保护和爱护孩子的社会氛围,所以,才有了“不打小孩日”之类的节日。当下,如果我们的教育观念,仍然停留在传统阶段,不走出暴力教育等思想误区,不进行实事求是的“观念补短”,就是一种固步自封。
因此,中国的家长们有必要学习“国际不打小孩日”倡导的理念,多给孩子送上尊重、平等、温馨的“权利阳光”,像对待朋友、同伴一样尊重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