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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网帖举报重庆师大教师张世友,在本科毕业后、读硕期间以及任讲师、副教授的17年间,抄袭他人10篇论文并发表。中国青年报记者经过仔细比对,发现网友反映的抄袭情况确实存在。
不知道是由于性情耿介还是行事疏阔,张世友“原生态”的抄袭确实很粗放、很大胆。把别人的论文直接抓取到自己的文本里,就好比窃贼不作改装就开着偷来的车上街。因造假得手,他不仅挤走了一个讲师、一个副教授、一个教授,还耗用了一堆科研资源,错之大矣。错也久矣,为何今日才“穿帮”?
按说,身边人的监督最有效。一名研究生的论文怎么写成,室友、同门很清楚。但室友和同门并不承担学术反腐的责任;囿于同学情谊,更不会“同室操戈”、同门举报。若“文抄公”的剽窃行为发生在工作期间,除非在职称评定上与同事直接交锋,知情的同事往往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旦事发,工作单位出于维护单位形象计,常常不采取彻查、深挖、整顿,而是大事化小,或者延宕不办。庸俗的人情学、面子观念,就能掐灭一些人举起学术反腐大旗的念头。
以剽窃者为人际关系核心,处于外围和远端的学术调查机构或学界同行,在学术反腐上同样表现乏力。学术调查机构也是身边人的集合体,在一起起“造假门”中几乎从未率先发现问题。学界同行出于“低头不见抬头见”,也打不起检举同行的劲头。
质而言之,求真的学术需要较真,较真的前提是监督有力。而在人情社会里,身边人、同行和学术调查机构自主启动监督的机会渺茫。在学术规范还远未健全的时候,身边人和同行监督是一种奢望。最要紧的,还是守住底线,用好基本的防范造假手段,夯实学术反腐的基础工程。
“谁发表,谁负责”,就是期刊社和作者应当守住的底线。学术期刊社作为出产论文的机构,把伪劣产品卖给消费者,如何赔偿,好像还没人追究过,但它的责任是一目了然的。引进抄袭检测系统,让挂名的学术顾问和编委真正负起审改论文之责,不过是起码应当做到的事。
先把类似的底线筑牢,比如强化对论文指导老师、合作者的责任追究,再去完善同行评议制度,进而到促成身边人检举,反学术造假才能步步为营、“步步惊心”。毕竟,人情学、面子观念的转变,不能迅速见效,而学术反腐却拖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