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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民政部副部长邹铭介绍近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时表示,外出务工父母不能“说走就走”,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要依法采取措施。教育部和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也介绍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的相关政策。(2月20日《新京报》)
记得有句歌词:“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没妈的孩子像棵草”,唱出了孤儿的忧伤。然而,对于留守儿童来说,有妈的孩子也像棵草。2015年6月18日,“上学路上儿童心灵关爱中心”在京发布了《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2015)》。白皮书指出,按照留守儿童总数6100万测算,全国约有1793万农村留守儿童一年只能见父母1~2次;约有921万孩子“一年到头见不到父母”,已经沦为变相孤儿。
由于长年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怀,他们的性格内向、自卑、悲观、孤僻;由于长久缺乏与父母交流的机会,失却了畅通的倾诉渠道,有的孩子产生种种心理疾病,如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悲观消极等。而一旦形成了畸形心理,进行矫正教育,则比其形成过程更为艰难。加上农村基础教育落后,导致孩子们厌学、逃学、辍学情况非常严重,有的流落街头,甚至走上犯罪之路;有的不幸被拐骗或利诱,成为血汗工厂的童工;有的遭遇溺水、车祸等意外事故,生命之花过早凋谢。
事实上,对于任何一个孩子来说,最好的成长就是与父母在一起。可是,因为面前横亘着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户籍的限制,使他们在父母打工地,安放不下一张小小的书桌,除非交上不菲的赞助费,或有机会跻身各种资源缺乏的子弟学校,但他们的父母却往往拿不出这笔钱。这些可怜的孩子,在父母为之流血流汗、奉献无数的城市,就这样被义务教育拒之门外,小小年纪,只能与父母骨肉分离,留守农村。
因此,关爱和保护留守儿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首先,强化父母及家庭的监护责任,对“只生不养”的父母进行惩戒,是必不可少的。关键是,解决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的问题,缩小城乡教育水平差异,保证农村孩子能够在城市平等入学,显得尤为迫切。此外,部分地方正在进行的户籍制度改革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就地就业的政策引导,也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带来了希望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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