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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寿炎:我们可以免费阅读马尔克斯吗
//www.workercn.cn2014-04-28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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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马尔克斯辞世,引发一片惋惜和哀悼之声。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位对于当代中国作家和读者均具巨大影响力的文学巨匠,其作品迟至2011年才有正式授权的中文版本。此前其作品巨大的阅读量,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说,都难算“合法阅读”。

  对于马尔克斯,中国读者并不缺乏敬意。读者从网络免费下载未经授权的作品,或者购买廉价的盗版作品,这很有可能只是出于一种习惯:知识具有普惠性质,可以免费或者低价获得和享用。

  随着经济形态逐渐步入知识经济阶段,知识在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在这个阶段,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应用,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消费)成为整体经济的基础,知识积累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在这种经济形态下,看不见摸不着的知识和信息,具有与看得见摸得着的商品同样重要的价值,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物权保护同等重要。

  在现代经济中,知识和文化的生产往往意味着巨大的成本投入。软件公司研发一款软件,影视公司拍摄一部影视作品,医药公司研发一种新药,以及各行各业的企业树立一个良好的品牌,往往都需要巨额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投入,需要付出难以想象的艰辛劳动。然而,知识文化产品区别于实物商品的一大特征,就是能被低成本地盗版、仿制和冒用。

  保护知识产权,既需要严密的法律体系和严格的执法,也需要消费者改变免费消费的习惯。如果消费者继续拒绝为正版的文化知识产品支付价钱,那么盗版书籍、盗版影视、山寨仿制品和冒牌产品,就仍然能够获得生存的土壤。盗版和山寨产品损害文化知识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最终结果就是扼杀了整个社会进行知识创新的积极性和能力,使经济社会发展失去持续的原动力。知识创新、知识生产能力匮乏,最终消费者的利益也会受损。

  盗版、仿制、免费等小聪明换来的眼前利益,损害的是一个产业、一个领域发展的长远利益。丧失了知识创新、知识生产的核心竞争力,就丧失了产业发展的主导权。相反,如果消费者愿意为文化知识支付价钱,文化知识的生产创造者就有了可预期的丰厚回报,他们就敢于投入人力物力进行技术研发,勇于克服知识创新道路上的艰难险阻,从而使著作、发明创造等知识劳动成果不断涌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最终造福消费者、造福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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