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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体育局联合发布关于广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原则上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调不限。最贵的是11人足球场夜场,900元/小时。
喊了很多年的学校开放体育设施,最近终于有提速的迹象。首先是本月初越秀区教育局制定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指引》,提出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应当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还可适当进行收费。现在,涉及全市的学校体育设施怎么开放、怎么收费,又有了征求意见稿,对爱好运动的小伙伴来说无疑是一大喜讯。眼下,体育运动成为不少人的主要休闲娱乐活动,但寸土寸金的城市里毕竟场地有限,倒是一到学生放学就空下来的学校,还有很多体育场地的潜力可挖。广州在这方面不断取得进展,值得点赞。
据悉,长期以来学校对于开放体育设施热情不高的原因,除了安全考虑外,主要是卡在了收费上。曾有人主张免费开放,考虑到晚间照明、场地更新、专人维护等,这一建议显然并不现实。要让学校有开放的意愿,适当收费是更为理性的选择。那么,从此次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来看,这些场地的收费是否“适当”呢?有媒体对比了意见稿中的最高限价和社会上类似场馆的价格,发现不少社会场馆的价格还低于学校价格。身边一些常踢球的小伙伴看了这个价格,也认为至少在足球场方面,这样的价格即便不算贵,也绝对没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虽说未必每个学校都按照最高限价来定价,但既然要在学校中挖潜运动场地,其初衷就是要让市民有更多的场地可用,若价格定得比社会场馆还高,那么开放的意义显然大打折扣。从理念上看,学校开放体育设施,应视为一种公益性举措,可以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运行,绝不是要指着场馆赚钱。从收支上看,公办学校本来就享受财政拨款和用地划拨,体育场馆运营中的大头支出已经有政府“买单”了,因此同样的场地,学校的成本会低得多。因而在向社会开放时,这一成本优势也理应转化为一定幅度的价格优势。此外让人担忧的是,很多学校本来就对开放体育设施持消极态度,如果政府制定的最高限价对比社会场馆没有优势,会不会正中一些学校下怀?价格订得越高越好,自然不会有消费者预定,学校也就乐见开放了也等于没开放。这当然是大多数市民都不愿看到的结果。
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既避免了公共设施的闲置,又很好地解决了城市里缺乏运动场地的矛盾。但始终需要搞清楚的一点是,开放是为了让市民有更多的运动场地,而不是为开放而开放。有了开放的态度,还要在价格等方面有惠民的举措。尤其是公办学校的体育场地,本来就来源于纳税人的税款,在开放中也应拿出更加实在的价格优势,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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