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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北京晨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规定》指出,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12月9日《北京晨报》)
析因:让制度之笼更紧更硬
时下,公务接待已成为基层干部的“重要工作”之一。一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言:“如果不陪吃陪喝,工作不会这么辛苦。”可以说,基层干部对泛滥的公务接待已经不胜其烦。其实,国家对“公务接待”的限制十分严格,但林林总总的规范和约束往往敌不过不断变异的“潜规则”。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三公消费也确实有所收敛,但是依然没有达到理想的高度。前段时间,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颁布,让公车改革备受关注,各地也是想方设法控制车轮上的腐败蔓延。如今,伴随《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问世,公务接待也成为了重点改革对象。
从近年来中央单位公布的三公经费来看,公务接待一年的花费数额巨大,而尚未完全公开的地方公务接待费用则无从计算,这成为“三公消费”泛滥的一面镜子。一个个令公众咋舌的公务接待费用数据背后却是一笔糊涂账。这些庞大费用具体用于何处,从官员到专家没有一人能说出其中的大概数字,相关部门也只是笼统地对数据进行了解释。
长期以来,公务接待费一直居高不下,成为民众诟病的顽疾,究其原因,一是目前相当多的公务接待费用在预算外循环,很难掌握具体数目;二是在各级政府预算及其执行的权力分配格局中,实际决定权掌握在政府而非人大手中。
如今伴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闭幕,各项治理三公消费的条例文件一波接着一波,中央对治理三公消费的决心早已妇孺皆知。新一届政府要完成好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三大重点任务,必须着力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其中建设廉洁政府十分关键。(杨晓琳)
评判:操作性强大有可为
整个《规定》内容,滴水不漏,面面俱到。27“不得”与11“禁止”让反浪费制度之笼编得更加硬实。
27“不得”,条条指向现代公务接待的明规则。比如在第十六条规定,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这四个“不得”就是指的当前一些公务接待中常见的丑陋现象,而且,明目张胆,肆意泛滥,甚至已经成为习惯,现在,明确提出“不得”要求,就是把利剑,彻底砍除。
11 “禁止”,款款指向现代公务员接待的潜规则。比如第五条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连用三个禁止,禁止的就是当前一些公务接待中的偷偷流行的现象,这些现象,悄然泛滥,浪费严重,腐败滋生。现在,明确提出“禁止”要求,就是柄柄砸碎潜规则的大锤。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公务接待装进了最紧密最硬实的制度笼子,表现了中央反对奢侈浪费的决心和信心,解决一些人对转变作风会不会成为一阵风的担忧,我们坚信这个规定的出台必然让勤俭节约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道路。(殷建光)
建议:要引入公众监督
很多人早已注意到,近年来不少规定,的确在执行中打了折扣,一些地方官员为了维持大吃大喝、潇洒作风的惯例,便会采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策略。对于此,新华社进行了盘点:办公面积——增加桌椅、摊低面积;公车配备——另行落户、临时借用;发放补贴——借助评比、节后补发;公款出游——名为培训、实为旅游;公款吃喝——私人会所、变换发票等。这些盘点中的问题,在现实中的确不少见,如何避免政策被异化执行、制度善意被消解,确实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事实上,对于光明正大的各种违规需要严惩,对于这种“搞变通”的违规更要严惩,因为后者的性质更严重、影响更恶劣、方式更隐秘。因而,在“接待新规”的对接工作上,仍需要更多的作为。如既要做好常态的监管工作,也要做好明察暗访的工作,摸准各地的真实状况;再如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严惩,放松的口子不能开,一旦开了就会后患无穷。
自然,要真正约束好公务接待的问题,仍需从两方面入手:一者,执行好不好,关键看领导。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了,制度才会被信仰、被尊敬,那领导干部便应对具体的责任“背书”,一旦出现问题领导要率先承担起责任。二者,则是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毕竟,巡视组也好、官员明察暗访也罢,都不是最好的“千里眼”。真正的“千里眼”、“顺风耳”必然是民众,在一个信息化的时代,只要官员的信息足够公开,那不怕公众不认识官员,只要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对公务接待的“监督眼睛”便会无处不在,铺张浪费之风才会无处遁形。(龙敏飞)
担忧:谨防新规落实变形走样
中央出台的这一新规,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信随着规定的贯彻落实,各地接待新风必然焕然一新。
在社会上一片叫好声中,也不无怀疑和担心,担心这样的规定不能很好地得到落实,及至流于形式。应该说这样的担心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从过去历年来中央对“三公”消费的规范和治理情况看,确实还存在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好的规定未能得到彻底贯彻落实的现象,而且在一些地方在一些部门还很普遍和严重,如中央不准超标准接待,眼见上面监督得严、群众盯得紧,一些单位就采取变通的办法,将单位食堂进行豪华装修,将酒店的大厨请到单位来,在食堂内做各种高档的菜,将高端酒灌入矿泉水瓶中掩人耳目等。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使一些看似严格的规定渐渐变形走样,令群众感到失望。
因此,要真正使新的公务接待规定产生良好的效果,必须做好“下篇”文章,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好监督作用,特别是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监督积极性,共同参与新规的监督落实。更重要的是要堵住经费开支的漏洞,要将各级财政预算细化到每一笔开支上来,并公开预算使用过程和结果,防止一些单位转移接待开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继续变着法儿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制度规定的严格落实,形成良好的不折不扣落实制度风气,才能够从根本上扭转接待上的奢靡之风。(梅香生)
三言两语
●期待令行禁止!必须有效遏制和解决“三公消费”等腐败问题了,老百姓早已经是大有怨言了。
——王政军
●制度很好,现在就看执行得如何了,这可是关键,要对违法者严格问责。
——马燕
●不少公务接待讲排场、比阔气,拿国家的钱慷而慨之、大吃大喝,支持严惩,就是这些现象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刘志伟
●38项禁令可谓严丝合缝,杜绝了反浪费之路,只要按照这个规定去做,就不会有接待腐败,接待浪费,只要是有接待腐败,接待浪费就必然是违背这个规定去做的,应当惩戒。
——谢韵然
●赞一个!源头管控,双向约束,从起点和源头压减公务接待活动数量,量化清晰,明确标准,综合治理,简化和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全面公开,强化问责,可以说事无巨细都已经想到了。
——陈坚
●管住了“吃住行游”,有这样更为详实、更为细致的规定,不仅让条例更具可操行性,也是一种可喜的进步。
——张立新
●要让制度善意得以落实,需要的仍是“刚性执行”。
——何志华
●希望在对接性的文件中,更要明确“不执行规定”的后果,以此形成必要的震慑效应:既要明确各地要怎么样,更要明确各地不这么做的后果,如此才能更好地督促各地主动执行。
——周建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