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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红伟 漫画
抓住小偷,奖励1000元!最近两个月,南京栖霞区胜利三村小区门口出现了这样一条横幅。“全民抓小偷,这个有意思。”“也许是吓唬小偷的,叫他们不敢来。”自从这些横幅挂出来之后,就成了附近居民经常议论的话题。你别说,这个办法还真不错,小偷明显变少了。而且有一个市民抓到小偷后,已经拿到了1000元奖励。(2月12日《现代快报》)
“全民捉贼”属工作职责错位
为了对小偷产生足够的震慑,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南京燕子矶街道开展“全民有奖捉贼”运动,看似有可圈可点之处,但笔者认为此举非常不妥,至少有三点值得商榷。
全民有奖捉贼,每人1000元的奖金从何处来?如果是民警为了节省警力,“自掏腰包”集资向社会“购买服务”,姑且还可以理解,但如果这些奖金是全体纳税人的钱,派出所岂能如此慷慨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退一步说,即使奖金来源正当,这全民每人1000元的捉贼奖金加起来恐怕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透支了又该怎么办?如果因此而失信于民,或这样的活动“惨淡收场”,则小偷很可能卷土重来,其防贼意义又有多大?
捉贼是民警的工作职责和必尽的义务,现在却通过奖励,“错位”地转嫁给了民众,民众捉贼的热情和决心是激起来了,那么,我们不得不担心,这会不会催生民警的懒政情绪呢?民众在奖金的刺激之下,若逞匹夫之勇抓贼而受伤,又该由谁负责?
这些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后果,恐怕是制定举措者未曾想到的。另外,“有奖捉贼”还可能促使部分人为了捉贼而刻意四处盯梢,可能让居民产生不自在的感觉。一些为了奖金而捉贼者可能在贼的贿赂之下放走小偷,并不能产生很好的预期效果。(王俊霞)
“全民抓贼”才能天下无贼
面对盗窃等常见的犯罪行为,普通群众要不要挺身而出,近年来一直存在着争论。有人认为,维护社会治安是警察的责任,老百姓不应该去冒这样的风险。这样的认识与行动无疑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由于警察不可能无处不在,反倒让坏人在犯罪时形成某种心理优势。因此近年来我们经常看到一两个小偷在公共汽车上行窃,全车人都不敢做声,以致事件由暗偷变成明抢的报道。
事实证明,占大多数的好人如果不团结起来,就会变成任人宰割的弱者。相反,如果所有的好人都拧成一股绳,就会形成强大的正义力量。一帮老太太戴上红袖箍,也许并没有太大的“战斗力”,但邪不胜正,仍然能起到很大的震慑犯罪的作用。
依靠群众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但毋庸讳言,现在我们的这一优势正在逐渐丧失,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变得越来越远。人们面对犯罪行为时不敢抗争,只求自保,甚至还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各种各样的“理论依据”。结果是社会的治安越来越差,自己的安全也得不到保证。
全民抓小偷有奖,这是对群众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有助于弘扬社会的正气。“全民抓贼”才能天下无贼,我们需要对小偷同仇敌忾的社会氛围。只有让坏人不敢作恶,我们才可能处于安全之中。(刘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