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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下午4时,广州市政协大会进入重头戏“抢唛”环节。第二个抢到“唛”的曹志伟委员提改革建议:“应该将住房公积金改为住房免税工资或者是补贴,直接每月发给个人,国家和企业发展是硬道理,对员工来说发钱才是硬道理!”听到发钱,现场马上自发响起了叫好的掌声。(2月19日《信息时报》)
公积金应更名用于救助
也许,“直接发钱”的建议有悖住房公积金的“积累”与“互助”的概念本意,并且未必就能保证公积金缴存与发放的公平合理,但其中蕴含的减少中间环节、压缩腐败空间、直接惠及百姓等改革意愿却显而易见。
在当下的现实社会,人们的生活压力并非只有“住房难”。因病致贫和上不起学的贫困现象并不鲜见。与其将大量的住房公积金沉淀于“库存”,倒不如扩大其使用范围,放大其救助功能,真正使其用在刀刃上。比如用于大病补贴、资助贫困大学生等。毕竟救命比济困更有意义,一些地方也正在尝试这种改革。
不过,随着功能转变和用途扩容,原有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已不适合,更名与“变性”则成为必然。在我看来,任何制度的改革都应该体现合大势、顺民意的人文理念,与其对公积金程序进行小修小补,倒不如来一次脱胎换骨的本质矫正。比如,将“住房公积金”更名为“救助公积金”,既可保持其固有的强制性、保障性和福利性,又可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扶危济困的“互助”功能,有了使用渠道的拓宽疏浚,破解“提取难”还会远吗?(张玉胜)
别打乱动公积金的主意
应该说,动用公积金购房提贷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不单广州一地独有,全国各地都大致如此。而如果人人都可以轻易动用自己的公积金,也不见得是好事。所以,严格提取的审批手续,是必须的。起码,可以保障使用公积金的安全问题。
至于公积金用途单一,如不能用公积金治病救命,不能多方面高效利用,造成结余数额太大,贬值严重等,笔者以为这有点吹毛求疵。毕竟,公积金主要用途是购房提贷,必须专款专用,而手续繁琐,我们适当简化相关手续即可。因为结余而贬值的说辞,似乎也不正确。比如家庭的富余资金,非要参与市场流通,而不能选择存储到银行吗?结余造成的贬值,不过是相对于参与商业投资赚取利润而言的。而谁不知道参与商业投资,又是有巨大风险的呢?因此,乱动公积金的主意,各地还是不要动念为好。
我们看病没钱,应该追问医疗保险问题;我们日常消费没钱,应该追问工作或劳动的报酬低或收入分配问题。这一厘是一厘,一码是一码,实在不该胡乱僭越、串通。如果可以实行“一卡通”,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等都可以通存通兑,而我们仍是不能获得相关费用上的充盈,到头来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而已。(贾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