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制度不等于“死”制度
//www.workercn.cn2014-05-06来源: 华西都市报分享到: | 更多 |
陕西西安市太华路社区的靳先生遇到了件棘手的事儿——母亲生前存在银行的480元,不取可惜,要取就得先花1000元公证。最终,靳先生通过与兄妹商量决定放弃取出这笔存款。(5月5日《华商报》)
杨国栋:取逝者的存款非要办公证,这样的规定本身就难言合理。有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就应该允许继承人取款,无须多此一举去办公证。事实上,公证处也是在这些材料的基础上作公证的。这种形同刁难储户继承人的规定真该修改了。
杨朝清:一方面,民众希望银行的金融服务能够更加便民、利民,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环节;另一方面,银行从风险防范和成本管理的角度上出发,又必须强化制度化建设。如何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历来是一个难题。在这起事件中,银行并没有过错,市民“钱难取”在本质上是为守卫程序正义支付成本,公众也需要对银行的审慎操作多一些理解和支持。
吴兰友:银行为防范风险确实需要有严格的“硬”制度来约束,但“硬”制度不等于“死”制度,尤其制度不能是以增加客户成本而降低自身的风险为提前,对小额存款遗产继承者同样需要开具繁琐的“证明”就属于这一点。任何一项制度都具有人为的特征,都应以人性化服务为旨归,所以说,银行在制定制度时固然要考虑刚性约束,但也必须同时考虑特殊情况下的个例解决方案。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