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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洮是国家级贫困县,据当地一些工作人员反映,每年4、5月份,有关方面都会以绿化费或者树苗费的名义,扣掉其一个月工资的10%.临洮县财政局近日回应称,3年一共扣了1380万元,用于全县的植树造林。
既然是捐款植树,为何要规定金额呢?捐不捐款,捐多捐少,本是干部职工的自主权利。况且,公职人员的经济能力各有不同,对绿化捐款的认识也不一样。若是诚心捐款,哪怕10元、20元,也是一份绿化心意。而政府硬性规定捐款金额,如此逻辑岂不滑稽!再者,《劳动法》明文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临洮县强制扣除公职人员10%的月工资,不免有克扣工资之嫌。政府利用权力命令捐款,实是违法之举。
——叶祝颐
绿化费一扣,直接交给了专业的绿化公司进行运作,从此便与“捐”款者无关,全程不需其参与植树过程。这样一来,原本的义务植树变成了花钱买义务,如此出钱不出力的做法,有违公民义务植树的本意。有关部门若实实在在想把绿化搞上去,就应该多方动员,让人们自觉尽义务,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而不是动用行政强制手段硬扣绿化费。植树节的意义绝不是挖个坑、种棵树那么简单,也不应是“浩浩荡荡种树,稀稀拉拉成活”的形式主义,更不能借此乱设政府收费项目、损害公民权益。简单、粗暴地扣绿化费,所折射出的是严重的懒政思维。
——斯涵涵
一些地方现在仍在收取已经取消的绿化费,其理由无非两点:一、植树造林是硬性任务,生态环境在不断恶化,须通过植树造林提高城市绿化率;二、地方财政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和完成植树造林任务。但究其根源,还是权力过大。不管什么理由,政府乱收费就是乱作为的表现,损害的是政府公信力,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党群、干群关系。对于这种行为和现象,决不能姑息。除了必须及时制止继续收取绿化费并退还已经收取的费用之外,还要按照规定对当地的主要决策者进行追责。
——张立美
西北地区生态环境极为脆弱,政府期盼提高绿化率,提高苗木成活率,其初衷虽好,但是强制扣发绿化费的做法实在过于简单和急于求成。绿化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有计划地推进。尤其西北地区环境恶劣,更应该让每个公民意识到义务植树的重要性。至于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固然在义务植树中要起表率作用,但捐款植树应该建立在倡议、自愿的基础上,强收绿化费只会令政府陷入“被捐款”的舆论困境,让惠民工程走调。与其如此,不如尊重大家的自主选择权,思考如何调动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的积极性,让其主动投身到绿化、美化自己家园的行动中。
——吴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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