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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道歉
新闻:4月29日华商网报道,4月27日西安路跑比赛中,兰州选手张宝强被殴打。28日,两名打人者,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中长跑队队员李某和李某某发表道歉信,二人所在学校派人专程赴兰州道歉。
点评:“与张宝强发生挤碰并发生言语冲突,当他朝我们吐口水后,情绪失控”,有朋友说:“这不像道歉,更像是在告诉公众:我们为什么要打他?”
如果这些是事实,可以说。但即使冲突是事实,几次野蛮殴打对方,也已经远远超出防卫的限度。打人者,应在法律层面付出代价。
我尤其不满意道歉态度。连个真名都不敢报,如何让人相信道歉的真诚?
本来还有更想说的,想想还是算了,免得哪句话惹怒二位,杀到北京教训我。
■公车私用
新闻:4月29日《新快报》报道,“五一”将至,广东省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两起公车私用令人关注:一起是英德市环卫处城南所所长谢国南驾驶公车(已喷涂“环境卫生监测管理处”和张贴公务用车标识)回该市连江镇老家扫墓;另一起是化州市地税局干部李志锋擅自开单位公车回家并停放,结果车辆被盗。
点评:开公车回老家扫墓,是公车私用。但如果当事人不是那么“笨”(也可能因为权力小),换辆看不出是公车的车开,还会有处分的事儿吗?
擅自把公车开回家,是公车私用。不过,如果不是恰巧车被偷了,天天开回家,也未必会处分。
两起事件事发概率不高,对于公车私用上瘾人的警示作用估计有限。一旦是否私用全凭自觉,“有便宜不占白不占”,不可避免会成为一些人的选择。
■教委成被告
新闻:4月29日《法制日报》报道,因不能在京平等参加中招考试,8位非京籍初三学生向北京西城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告上法庭。其中一位户籍在山东的家长孟平称,法院并未回绝,而是审核过所有材料后告知他们需要补充内容。他们将再到法院起诉。
点评:能否立案,谁会胜诉,都是未知数。这的确是一个棘手的案子。判学生赢,确认他们有在北京参加考试的权利,会不会有更多人涌进北京?判学生败诉,意味着他们以及更多非京籍孩子,必须离开父母回家上学。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说难难,说不难也不难,只需像我们当年那样,全国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如此,这些孩子可在北京上学,回户籍地考试、录取。
障碍在于:从“多样化”到“统一”,涉及巨大利益调整,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