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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优惠待遇理应全国漫游
//www.workercn.cn2015-12-09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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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优惠待遇理应全国漫游

  来自福建漳州的游木春老人在广州居住超过23年,儿女也都在广州落脚。游木春多次申请办理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被相关部门以没有广州户口为由拒绝。近日,他因在广州无法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待遇,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12月8日《南方都市报》)

  叶祝颐评论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优待老年人的办法,逐步提高优待水平。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可见,要真正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有很多工作要做得更加人性化。一个思路就是,既然身份证已经包含了老人的年龄信息,二代证的技术含量已很丰富,那么,就可以考虑取消“老年证”,让老年人凭身份证享受免费坐公交、逛公园的待遇,不限城市、不限地域。既可以节约办证成本,也可大大方便老人。

  鼓励政策无伤献血初心

  进入11月,北京开展了新一轮的无偿献血校园行活动,各所高校近千名大学生加入到无偿献血主力大军。记者调查北京十余所大学发现,各校针对学生的献血“鼓励政策”五花八门,单就各校献血补贴的金额一项,有的一次性营养补助800元,有的则仅有“志愿时长录入”。采访中也有学生质疑,这些“奖励”让自愿无偿献血的“无偿”二字变了些许味道。(12月8日《北京青年报》)

  张立美评论说:高校出台无偿献血的鼓励政策,或许确实带有依靠鼓励政策吸引师生积极参与到无偿献血之中去的目的,但对于广大参与无偿献血的大学师生来说,他们纯粹是为了奉献自己的爱心,是不求回报的献血,不管有没有补助等鼓励政策,都不会改变他们参与无偿献血的举动。学校的“鼓励政策”对他们来讲,只是一种额外的回报和福利而已。当然,为了让无偿献血更纯粹,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高校在鼓励政策的设计上可以更简单些,更多的是精神鼓励,而非物质鼓励。同时,为了缓和不同单位献血者对鼓励政策不同而产生的不平衡感,鼓励政策标准不妨统一,消除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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