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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名单公示
//www.workercn.cn2017-04-24 16:22:57来源: 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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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廉政关质量关 评选向一线工人和农民倾斜

2017年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名单公示

我省将于五一前夕隆重召开表彰大会

  中工网讯 为弘扬劳模精神奏响时代强音,表彰在陕西经济建设中作出巨大贡献的先进人物和集体,我省将于4月28日召开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表彰大会,拟表彰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500名,省先进集体99个。今日本报刊登2017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公示名单。

  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按照企业职工不低于50%的比例推荐,实际产生人选276名,占55%,其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192名;农民按不低于20%的比例推荐,实际产生人选109名,占2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不超过30%的比例推荐,实际产生人选115名,占23%。先进集体单位中国有企业59个、非公企业10个,机关事业单位30个。

  本次推荐评选在推荐原则、结构比例、推荐程序、把好廉政关质量关方面呈现出新特点。

  严格遵守推荐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层层把关,坚持看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推荐出的人选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准确把握结构比例。尽量向一线工人和农民倾斜,在突出支柱产业、特色经济的同时,向专业技术人员和科教文卫系统一线人员倾斜,向“三秦工匠”、“三秦最美乡村教师”、“三秦最美护士”等一线先进人物倾斜,企业普通职工和农民占比超过60%;严密履行推荐程序。坚持“两审两公示”工作程序,产生的个人和集体均通过职代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推选,在本单位或一定范围内公示,并经逐级把关后上报省劳竞委;把好廉政关质量关。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选由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意见,并首次要求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县处级干部按照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政鉴定。

  本次推荐评选还明确界定了特殊情况。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人选和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企业负责人、县处级干部、村支书等,特别增加了联评联审环节。(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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