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人生七十古来稀,理应颐养天年。但在捷克,有可能古稀之年依然退不了休。根据这个中东欧国家的最新养老计划,2013年出生的捷克公民要满73岁才能退休!
根据捷克新出炉的养老金改革计划,劳动者退休年龄将在相当长时期内每年延长2个月,并逐步取消男女差别。比如,1950年出生的男性公民延长至62.5岁退休;1980年出生者不分男女,一律延至67.5岁;依次推算下来,就出现了“人生七十退不了休”的窘境。
当世界变得越来越“老”,捷克一直在改革养老制度的顶层设计。
捷克的福利体系起始于19世纪晚期,但当时主要针对公务员、军人、矿工等特定群体。体制内人员待遇高,行业间差别大,养老待遇被分成三六九等。而且采取地方自治模式,呈现分散化、碎片化。上世纪30年代,大大小小的疾病基金近300个。
二战后的社会主义时期,捷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国家整合、统一资源,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普惠制。公民养老主要依靠国家财政,“社保”俨然“国保”。
东欧剧变后,捷克政府废除了针对职业身份的歧视性养老体制,统一了公务员与个体私营业主的养老待遇。无论给“公家”还是“私人”干活,都可平等享受国家养老福利。
由于给付标准相对较高,捷克的老年贫困率多年来保持在2%到4%的水平,远低于经合组织国家12%到13%的平均数。站在伏尔塔瓦河畔,远眺布拉格城堡的童话风光,看着那些河边悠然喂着天鹅的老人,不由得让人感叹,这实在是个适合养老的地方!
然而,随着人口结构老龄化日益突出,近年来捷克养老金支出入不敷出,这种养老体制越来越不可持续,改革是唯一出路。
除了国家公共养老金,捷克政府引入私人储蓄养老金计划,与公共养老金并行,用以平衡公共养老压力。私人储蓄计划实行个人缴、企业助、政府补的政策。
但问题是,一些躺在“国家兜底”体制内的捷克人,已经习惯了以往的养老模式,不接受自掏腰包的新型养老储蓄。而私人储蓄计划背后的国家补贴和税收优惠,实际上是富人在享受,并不能很好地惠及低收入群体。
加之其他中东欧国家波兰和匈牙利等国,发生了拿着老百姓的养老储蓄金去补预算窟窿的政府丑闻,民众对政府大力推出的私人储蓄计划将信将疑,缺乏信任。而且这又不是强制性措施,因此少有人问津。
有学者认为,捷克近年来的养老制度改革充其量只能算是小修小改,有些政策属于“急就章”,随意性大,缺乏整体、系统的改革思路。
在被欧洲一些国家政府采用的“养老三支柱”——公共养老金、职业年金、私人自愿储蓄养老金中,捷克仅引入了第一和第三支柱。由于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后遗症”,个人和企业依赖思想严重,承担风险能力相对薄弱,第二支柱一直难以建立,就连引入第三支柱也是困难重重。
捷克长达一个世纪的养老改革,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败教训。我们不妨把捷克之经验教训拿来对照自身,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国改革提供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