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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廊坊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因不满校园管理聚集抗议,随后,学校恢复学生公寓热水供水系统,成立以学生为主体的物价监管委员会,并调整校园封闭时间,事件才得以平息。这件事引发了公众对高校如何做好学生工作的大讨论。
调查表明,实行严管制度的学校出现师生矛盾的几率,要远远高出实行学生自主管理的学校。这种管理之所以出问题,是由于其基于一个错误的假定:学生不是主人,没有自我管理的权利和能力,只能被动受管。于是,不少学校对学生采取盯着、看着、护着等方式的所谓严格管理。在这种管理机制下的学生,走进社会也不善于自我管理,会给社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依据教育规律,学生自主管理是学生自主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它既是有效的教育,也是有效的社会治理。然而,中国长期形成的管理模式是假定一部分人管理另一部分人,设定一部分人是当然的管理者,另一部分人是当然的被管理者,而非大家都是主人;管理者希望管理对象越顺从越好,而非大家商量形成规则然后去自主管理。这样的管理就可能导致一部分人由于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诉求,难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正因如此,在近百年前,陶行知就对中国“数千年来保育主义、干涉主义、严格主义”加以批判,提倡学生自治,并于1919年写就《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废除原来设置的学监,建立学生自治委员会,实行学生自主管理。
自主管理有助于学生发现自己的价值、发展自身潜力、确立自我发展目标、形成适应社会发展和推动个体与社会共同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从而培养出健全的人。一些学校对学生严管的理由是,这些学生不懂事、自制力差、难管,所以不得不采取这种方式;却不知造成不少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差的原因,正是由于在此之前的学校教育中,未能注重学生自治。这样的学校管理,既不利于学生的终身发展,又不利于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学生未能学会从自律走向自信、走向自主,再从自主走向自立,从自立走向自强。
自主管理的核心是学生成为管理的主体,关键程序是自己管理自己。正如陶行知所言:“学生自治,不是自由行动,乃是共同治理;不是打消规则,乃是大家立法守法;不是放任,不是和学校宣布独立,乃是练习自治的道理。”遵循人的成长发展规律,从幼儿园开始培养孩子的自治愿望、自治能力,是提高全民素质的需要;从建设民主社会的长远目标出发,让学生在民主生活中学习民主的方法和程序,培养法治和自律意识,是所有学校必须担当的社会责任。(原题:让高校学生多些自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