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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章正式实施。其中,《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规定,乘客上车前,出租车司机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规范》还对出租车的投诉有明确的要求,出租车公司在接到投诉后,必须要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并将结果告知乘客。
这样一条“禁问目的地”的硬性规定,果真给司机戴上了“紧箍咒”?在笔者看来,规则要尽可能平衡各方利益,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唯有坚持利益分析基础上的改革,才有利于规范出租车运营服务。“禁问目的地”此举虽好,但能否执行到位,不得不让人表示怀疑。这是因为,规定当中并未明确对应的处罚责任条款,亦即说,当出租车司机一旦违反这些规定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执法部门应怎么处罚,并没有明确依据。由是观之,只有规定没有处罚,“禁问目的地”根治拒载只能是看起来很美。
现实当中,相信我们都有过类似经历:逢上下班打车高峰期或司机交班时间,好不容易拦到一辆的士,却在被问清楚去哪里之后,司机以“路不好走”、“堵车”、“耽误交班时间”、“太近或太远”等理由拒载,我们也只能无奈下车。但是,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司机挑客也是迫不得已的,比如对于醉酒者、精神病患者乘客影响安全驾驶的,司机拒载或中途终止载客,也实属情有可原。由此观之,“禁问目的地”这一规定在具体执行中不能一刀切,是不是拒载还要看实际情况,既不能漠视乘客利益,亦不能伤害到“的哥”“的姐”的利益。
其次,针对《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规定,只有规则约定,却缺乏取证手段,也往往会让“禁问目的地”规定形同虚设。比如,有些司机问完目的地之后,就说自己要交车或者要加油,不顺路,遇上这种情况也拿他们没办法。何况不少地方是允许拼车的,对于后上车的乘客,司机不问目的地,怎么会知道顺不顺路呢?值得一提的是,这项新规谁来监督?如何监督?发生纠纷如何取证?如果新规不具有可操作性,无法监督执行,“禁问目的地”最终难免沦为“雷声大雨点小”的一纸规定。
近年来,治拒载早已有之,手段可谓花样百出,但收效甚微,这是不争的事实。出租车拒载一直是个“顽疾”,至今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整治。如今的司机拒载,理由更为隐蔽,拒载的手段也是五花八门。即使被乘客投诉,也很难认定是拒载。比方说,由于现在出租公司没有硬性规定什么时间交车,司机不想载客就可以拿各种借口和托词拒载,对此你又能奈何?可以说,出租车拒载这一“顽疾”不容易治愈,这次“禁问目的地”新规实施能否“药到病除”,背后是大大的问号。
说到底,出租车和乘客一样,虽是不同利益群体,但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改革要奏效必须抓住核心利益,寻找“最大公约数”。究竟是哪些方面阻碍改革,这些阻力如何破解?如果不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禁问目的地”新规只能是纸上谈兵。一言以蔽之,在规范出租车运营服务上,只有司机和乘客的博弈平台搭建了,利益各方才能对话,矛盾才能和解,改革才能顺利乘风破浪,驶向胜利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