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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管打人反思,怎能仅限于“打错人”?
//www.workercn.cn2014-04-23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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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人饭前散步,却遭飞来“横祸”,亮明公务员身份后,依然没躲过多名城管队员的棍棒围殴。4月20日上午,安徽省检验检疫局公务员高先生带着父母、妻儿、舅舅等亲人来到合肥市天鹅湖边散步,突然遭到现场数名穿着城管制服的队员殴打。8人中,除2名婴儿外,6人不同程度受伤,一人腰椎骨折,正在医院治疗。4月21日,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向人民网回应称,城管打错了人,误将高先生一家当成了传销者。目前,城管大队负责人已赶到医院赔礼道歉。(4月22日《信息时报》)

  面对越来越发酵的舆论关注,合肥相关方面把当地城管暴力殴打散步公务员事件,解释为打错人,这让人倍感荒诞。难道打的是传销人员,这种暴力就完全正当了?合肥城管中的肇事者必须明白,暴力殴打的性质不会因为对方身份属性发生变化,即使打的是传销人员,只要对方没有反抗,或者没有主动挑起暴力,这种殴打仍是一种过错。

  当然,打人事件是一个个案,对打人者自有法律法规处理。但透过此事,观察到的观念问题,却值得深思。合肥城管暴力殴打散步公务员事件,真相、细节都已经很清晰。在这种情况下,合肥相关方面仍能堂而皇之地宣称“打错人”,这背后的法治观念淡薄,让人心寒。更值得拷问的是,这种更高层面的法治观念淡薄与殴打事件有无关联?换言之,如果当地的法治氛围浓厚一点,这些肇事者还敢不敢对几个散步的公民发动这样的“突然袭击”?

  无意对“合肥城管打错人”事件进行标签化解读,但仍想说这种恶性事件如果不反思,对当地城管的整体形象伤害巨大。对于许多从事城管工作的人而言,这份工作只是一份饭碗,基于个案冲突而引起的整体性形象垮塌,让人感受到一种难以承受之重。不过,这种压力却也恰恰说明,一个职业的形象,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它需要每一个个体的积极与努力。因为对当地城管以及所有从事这份工作的人而言,即便未曾有过此类行为,反思并汲取肇事者的教训,也应成为一种自省。

  发乎于合肥一地的恶性事件,因城管的身份因素,而成为公共舆论场的热门话题。这无疑把城管队伍又一次置身于一个尴尬境地。它又一次把这样一个命题摆在城管面前:该如何应对个案所掀起的妖魔化浪潮。对合肥相关方面而言,纠结于打了什么人的回答,明显失之应对水准。他们更该做的,是从此事以及类似事件中汲取经验与教训,从制度层面着手推进当地城管管理机制变革。比如规范城管队伍,提高准入门槛等。唯有此,围绕一桩打人事件的讨论,才能回归于事件性质本身,而不必为打人者的身份纠结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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