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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京一家火锅店在网上有点火,特别是在本地某资讯微博号发博后,更是受到了热议,这是为啥?原来这家店新推出了一项促销活动:穿短裙吃饭能打折,裙子越短,折扣越大。(9月1日《现代快报》)
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商业激烈竞争之下,火锅店搞促销活动无可非议,可是,任何促销都不能过火,否则,既可能“烫伤”别人,也可能“灼伤”自己。首先,“短裙折扣”本质是还是“美女经济”,并且,以廉价的方式“消费”美女,这种利益诱惑不利于女性的健康消费;其次,如此一寸“短裙”一寸金,也有违商业伦理,至少是在打商业伦理与商业道德的“擦边球”,有损于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
存在着商业就存在着商业伦理。常识告诉我们:商业伦理是一门关于商业与伦理学的交叉学科,是商业与社会关系的基础。商业伦理研究的是商业活动中人与人的伦理关系及其规律,研究使商业和商业主体既充满生机又有利于人类全面和谐发展的合理的商业伦理秩序,进而研究商业主体应该遵守的商业行为原则和规范、应当树立的优良商业精神等商业道德问题。商业伦理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增添新的内涵。
商业的活跃与发达,尤其是健康发展,商业伦理是内生动力,商业道德是内在保护。研究商业伦理的目的在于,在商业领域中建立经济与正义、人道相一致的这样一种理想秩序:不仅能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和持续增长,而且能使商业起到激励和促进每个人满足需要、发展能力、完善自我的作用,并能将商业整合到社会整体协调发展的大系统中去。商业伦理不能穿上“超短裙”,商业道德也不能“太骨感”。
资本逐利是最原始的属性,利润是商业共同追求的目标,或者称为“薪动力”,这本无可厚非,只要不违背商业伦理,不违反商业道德,同时,遵循市场价值规律,维护市场秩序,它就会成为社会消费与市民日常生活的“滋润剂”。越是在商业发达的今天与未来,重构商业伦理,倡导商业道德,不仅会让商业驶入“薪光大道”,也会对和谐社会建设大受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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