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盲区”
//www.workercn.cn2013-12-16来源: 西安晚报分享到: |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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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盲人李金生申请报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遭到教育部门拒绝。驻马店市招办称,由于没有盲文试卷,无法接受报名。(12月15日《京华时报》)
李金生不是争取高考权利的惟一盲人。今年6月,由于视障而无缘高考的8位盲人,分别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和要求,以确保能够提供盲文试卷和电子试卷,相关部门应对此引起足够重视。
盲人参加高考并无法律上的障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同时更是明确:“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作为公民,盲人依法享有跟其他人同等的教育权利,并且理应受到更多的帮助和呵护。
“没有盲文试卷”,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回绝盲人高考申请的惯用说辞。其实,早在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中就规定:“国家举办的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盲人参加的,应当为盲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重申了上述规定。事实证明,“没有盲文试卷”折射出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落实不力的失职失责。
“谁说盲人只能做按摩?”李金生的诘问,可以说是代表了很多盲人朋友的心声。可以说,为盲人参加高考扫除障碍,实际上也是为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更自由地选择工作提供条件。期待相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早日将国家的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千万莫让盲人高考成“盲区”。
编辑: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