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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宇 漫画
“韩剧热潮,已经不仅是韩剧的问题了,这让我们的文化自尊受到伤害。”针对韩剧《来自星星的你》近日在中国内地掀起了一股追韩潮,全国政协委员许钦松日前对记者表示,“广东讲广东故事,中国讲中国故事,应当呼吁社会尊重原创”。(3月2日《广州日报》)
一面是“韩剧热潮”,广受年轻人追捧,一面又是“有着悠久历史的中国传统文化没有如此受到热捧”,仅从表象的“对比、见证”角度看,这当然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会“让我们的文化自尊受到伤害”,或者至少是令我们显得很“没面子(尊严)”。毕竟,相比韩剧赋予韩国文化的尊严,我们的文化产品给予我们文化的尊严,确实明显逊色太多。
但是,如果因此便认为“韩剧伤害了我们的文化自尊”,相信“韩剧热”与“我们的文化自尊受伤”之间构成了一种因果关系,无疑又并不靠谱、并不合乎逻辑。很明显,所谓“自尊”,无论是从基本语义,还是事实逻辑上来看,都只能是首先建立在“自己尊”或“尊自己”基础上的,而不可能是仅仅通过“他人尊或不尊”就能获得的。有道是,“自尊者,人必尊之”。作为“自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化自尊”,当然也是如此。
这也就是说,真正“让我们的文化自尊受到伤害”的,其实不可能是外在的他人,而只能是我们自己,是因为我们自己的文化创作、文化产品不够“自己尊”。这正像许钦松委员指出的,“有很多很好的故事,但是没有人写”,而之所以没有人写,又是因为我们自己并没有充分尊重自己的文化原创,“大家都愿意当歌星,没有人争着当作词作曲家,都愿意当导演演员,没人愿意当编剧”。对此,原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此前也曾坦言,“目前中国文艺作品90%属于重复、复制和模仿,创新作品不多”,“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国人喜欢看外国大片,因为对方创意比我们强”。
那么,究竟又是因为什么而让我们的文化原创得不到自己的尊重,导致“中国文艺作品90%属于重复、复制和模仿”?一些文化工作者自身的浮躁、短视,“都愿意当导演演员,没人愿意当编剧”,当然是十分直观的社会背景。但进一步全面检讨,又不得不承认,真正确保“尊重文化原创”的社会制度环境制约,同样也是造成这种“自尊受伤”的更深层根源。比如,长期以来过于寒碜微薄、难以维持原创者应有生活体面和创作尊严的低稿酬制度。再如,剽窃、盗版盛行而维权艰难、保障乏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囿于这种制度制约,不仅剽窃、盗版常常难以得到真正到位的惩处,而且复制、模仿事实上也往往显得比原创更易获利。而这样一来,文化原创基于产权保护的应有文化自尊,势必难以真正维系,甚至难免陷入“自卑”。(原题:韩剧热伤了“文化自尊”更应成为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