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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脸治闯灯重在诚信扫描
//www.workercn.cn2016-04-21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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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是城市交通的一大顽疾,易加剧拥堵、引发交通事故。为遏制这一乱象,福州交警日前启用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记录系统。该系统不仅可以实时抓拍闯红灯的行人、非机动车,还能自动识别违法人的身份等基本信息。根据这些信息,交警部门将通知违法者接受处罚。(4月20日《海峡都市报》)

  利于警醒不良习惯

  被称作“人脸识别”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记录系统,它跟普通交通探头的区别是,可以自动识别行人的头像,无论行人穿着什么样式的衣服,是骑着自行车或是步行,都可以自动识别出来。换言之,闯红灯者一旦被“刷脸”,其违规行为及身份信息便也一清二楚、无所遁形了。

  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闯红灯的陋习难除,关键还在许多人抱有一种“法不责众”的侥幸心态。而交管部门“人脸识别”系统的推出,则改变了总有“漏网之鱼”的执法短板。这样一来,只要监管部门坚持“有闯必识”、“有过必罚”,任何行人或非机动车都别再想“闯闯也没事”。有了这种技术手段的精确辅助,势必能有效警醒许多人“想闯就闯”的不良习惯。

  “人脸识别”重在“诚信扫描”。目前,行人和非机动车若是闯红灯,分别给予罚款10元和20元的罚款,显然金额较低,颇难达到震慑目的,这也是各地闯红灯行为屡禁不止的一大原因。但是,借助于“人脸识别”的速拍速查,要么可以马上让闯红灯者在街头信息大屏上曝光,要么还能将之通报其工作单位,这就形成了经济处罚与“诚信丢分”的双管齐下,一些人自然也不敢随意造次了。

  应该说,启用“人脸识别”,福州交警已非首家。去年5月起,四川绵阳城区就先行尝试:行人闯红灯被连拍3张照片后,视频及特写照片会自动传至数据库,并在道路两侧显示屏播放;行人在一定时间内连闯红灯20次,将在城区多个显示屏上滚动曝光。当时曾有议论,闯红灯固然当治,但在公共场合循环播放被抓拍行人的影像是否侵犯肖像权?对此,除了相关法规的最终解释,笔者认为,闯红灯乱象一则表现在公开场合,二则不利于交通安全,就不宜完全套用“肖像权”来求得隐身。   ( 陈海荣)

  宣传教育也要跟上

  为治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屡禁不止的城市不文明现象,福州交警部门积极创新推出了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记录系统,因这一举措能通过“人脸识别”实时抓拍,自动比对获得违法人的身份等基本信息,推出之后将能在更大范围内实时监控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而且其处罚措施也将不仅仅局限在罚款、口头警告等形式,还会将违法者的照片曝光,甚至影响其诚信记录等,因此震慑效果将更明显,从而也能有效遏制交通违法等行为,无疑对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城市交通顽疾由来已久,真正导致其屡禁不止的关键原因在两个方面:一是仍有少部分市民对交通法规及文明政策等了解不够,因“无知者无畏”,才使他们总是只顾低头走路,无视文明规则。二是执法教育力度不大,范围不广。因为过往的执法往往仅局限于“抓到一个,处罚一个”,只更看重震慑作用而忽视教育效果,而且是对一些“我就闯红灯,你拿我怎么办”等无赖行为缺乏更有效的监管措施,再加上市民的从众、仿效、侥幸等心理作怪,导致交通违法乱象总是无处不在。

  “人脸识别”系统的采用,在监控时效、范围、证据采集上有了极大进步,为处罚违法行为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依据,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大对新政的宣传攻势,对市民的教育力度,使文明的理念深入民众的头脑和骨髓。(周卫军)

  科技治理长久陋习

  行人闯红灯一直是交通违章的顽疾,从这点上看,福建交警部门启用行人闯红灯自动抓拍识别系统,不仅能有效遏制司空见惯的行人闯红灯,也是用科技手段来解决社会陋习,值得点赞。

  首先,红灯停、绿灯行本是基本交通规则,闯红灯的普遍存在,却让红绿灯成为摆设。此举不仅扰乱了交通规则,也带来安全隐患。因此,交管部门需要引入更有效的执法手段,实现对行人闯红灯密而不漏的治理。

  其次,以往对行人闯红灯只是蜻蜓点水般的罚款或者教育了事,而且囿于警力的执法盲区和执法难度,很难真正管住闯红灯者的脚步。因此,强化科技手段,适时引入抓拍神器来管理行人闯红灯,既能起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威慑作用,也打消了行人闯红灯时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谁闯红灯,谁上屏幕,谁就丢人,能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最后,无论是罚款还是用闯红灯抓拍神器,其目的无非是唤醒行人的规则意识。换言之,惩罚不是最终目的,曝光行人的违法行为不过是敲山震虎。对此,抓拍系统不妨改造升级一些,比如,设置语音提示系统,对闯红灯的行人予以警告,当行人不听语音劝告后,抓拍照片,全程可以多次提醒,并分别抓拍照片,对最后一次仍然闯红灯的抓拍特写照片。这样,无疑能够最大程度上警示行人任意闯红灯的陋习,也细化出闯红灯者的违章级别,可谓是用科技手段实现人性化的执法。

  抓拍闯红灯,科技治陋习,既要严肃,又有人情,才会对闯红灯者起到自外而内的教化作用。(孙明)

  希望计入诚信系统

  “人脸识别技术”确实很先进。它借助了大数据时代的崭新技术,依据储存的个人信息,识别出闯红灯的人是谁。这就很好地解决了一个尴尬的问题。在以往的时候,当闯红灯的人离开现场之后,执法人员就找不到他们了,因为他们已经消失在茫茫人海里。有了这样的技术手段,可以实现“精确查找”,无论离开现场多久了,也能找到他们。

  技术的升级,为治理闯红灯的乱象提供了方便。那么,福州警方是如何发挥这个系统作用的呢?对于有工作单位的,他们会把闯红灯的人员信息报送给单位。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则在滚动大屏幕里播出。主要的作用是“让闯红灯的人丢丢脸”。

  问题是,现实生活中,不是每一个人都顾忌这些。将闯红灯的人员信息报送给单位,单位能做什么?如果进行资金处罚,比如说扣除奖金和考核,这有违法之嫌。而如果只是教育教育,也很难有效果。对于“要脸”的人来说,他们会有所畏惧,而对于不太在意的人来说,也就没有多大作用了。

  我们还需要关注另外一个现象。这种“人脸识别”技术不可能将每一个人都识别出来。这是因为社会上还有很多特殊情况。比如说,目前社会上还存在黑户的现象,这些人因为种种原因,还没有户籍,也没有身份证,那么这批人该如何识别?还有一种情况是外地人。比如外地来旅游的人,比如外地来务工的人,他们的户籍信息在当地警方是不存在的。这批人也是不好依靠“人脸技术”识别的。

  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要形成严厉的处罚。目前行人闯红灯的处罚标准基本上是10元左右,而实际上由于不好操作基本上沦为了摆设。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把闯红灯的不文明行为计入诚信系统?在贷款、购房、就业等上同时“株连”一下?(郭元鹏)

  ●三言两语

  就应该这样整治,人人声讨闯红灯行为。

  ——马军可

  让乱闯红灯者真切感受到失信的成本与代价,如此才能有效。

  ——姜志东

  宣传的已经太久了,事实证明,必须宣传与处罚并重,否则不足以让闯红灯者印象深刻。

  ——梁伟

  在大力支持“人脸识别”之余,也希望对红绿灯设置的时间问题进行合理调整。

  ——李复东

  街头的大屏幕曝光,是否牵涉到基本权益?

  ——李钰

  未必每一个人都在意大屏幕播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

  ——徐强

  诚信和行为往往是约束出来的,只有增加了违法成本,才能有所畏惧。

  ——刘志伟

  应该和诚信挂钩,不文明行为立马减少。

  ——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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