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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山毁林,是为了建财神庙,且山脚下建一座,半山腰也建一座,两座财神庙各有其主,一个是镇政府,另一个是东北林业大学。当地官员称“修庙是信仰自由”。如此怪事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著名旅游景点帽儿山。更令人吃惊的是,两座财神庙均没有通过任何审批手续……
打着发展旅游的旗号,崩山毁林修庙,这样的事情其实早已多见不怪;但是同一座山,居然要建两座庙,而且建的都是财神庙,其中一个“户主”还是林业大学,那就真的算得上“奇葩”了。因为山上林地归东北林业大学,山下才归镇政府,两者在门票利益上本来就争夺多年,所以当一家要建财神庙,另一家自然也不甘落后。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同一座山要建两座财神庙的原因所在。
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崩山毁林修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尤其是林业大学带头毁林,着实让人瞠目。难道在违法毁林这种事情上,两家也要“激烈竞争”,你敢毁一块我就敢毁一片?真搞不清楚,东北林业大学究竟是一所大学呢,还是一家营利机构,要不然何以要和人合伙在实验教学基地搞什么旅游开发?毁坏森林修建财神庙,难道也算是“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
当地官员称“修庙是信仰自由”,可是,难道毁林也是一种自由吗?“信仰自由”啥时成了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更何况,修建财神庙究竟是什么“信仰”啊!那不过是“信仰”钱罢了。说到底,就是要通过人造景观的方式忽悠旅游者掏钱。政府官员在毁林犯罪这样的违法行为面前,如此是非不分非常让人震惊。这恐怕正是镇政府和林业大学都敢于先斩后奏大肆毁林的原因所在:只要将生米煮成熟饭,罚点款就能摆平一切,反正毁掉的林子也恢复不了。
镇政府和林业大学毁林“抢财神”,前者是裁判员当运动员冲进市场里抢钱,后者则是典型的教育产业化思维作祟。当政府成了“财神政府”,当大学成了“财神大学”,那都是顶可悲也顶可怕的事情。为了“抢财神”,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不把国家森林公园放在眼里,执法的带头去违法,保护森林的带头去毁坏森林,这样的行为不能罚款了事,而是必须被严肃追责——“信仰”财神的政府和大学,必须为其毁林的“自由”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