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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媒体报道,国庆期间来长沙探亲的曾军,在长沙市定王台凤凰大厦电梯内,因好心劝告吸烟者招来横祸,被吸烟男子挥菜刀砍伤。
一句劝阻引来一顿砍杀,这事谁听了都不免心寒。曾军究竟有没有权利劝阻吸烟者?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控烟条例规定,任何个人可以要求吸烟者停止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如果劝导不成功,可向监管部门举报。这是法规赋予每个人的权利。但现实往往是,劝阻吸烟轻则得罪人,重则惹祸上身。类似案例并不只是长沙这一起。
除了劝阻吸烟,发生在地铁上因劝阻吃食等引火烧身的也不在少数,比如武汉一名女乘客无视地铁内禁食的规定在车厢内吃热干面,旁人劝阻无效,有乘客想拍照曝光时,该女子竟将面泼到拍照乘客身上。而前段时间,在上海某地铁上,又有乘客因劝阻婴儿父亲抱孩子撒尿而被殴打。两起事件在引发热议的同时,也让不少热心维护公共环境的人心寒:下次,面对类似情况该不该劝阻?这是个问题。
现实并不容乐观,少数陋习在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不理会旁人劝阻者大有人在,而一些法律法规虽明确但并不坚挺。就拿公共场所控烟来说,尽管旁人劝阻不成可向监管部门举报,但举报电话却很少有人知道,举报是否有效,更是未知数。如此一来,劝阻者变成了夹心饼干,要么选择忍耐,要么遭受白眼,这对于普通公众来说,显然都太过为难。
法规不能为劝阻者撑腰,在公共场所规劝文明就变成了一种成本很高的事情,其所带来的风险只能由自己承担,不仅会让劝阻者孤立无援,还会打击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积极性。正如新闻中曾军先生被记者问今后还会不会劝阻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时,他只能以苦笑来回答。但若公共场所中少数人肆意破坏秩序,其他人只能选择忍耐、一声不吭,终有一天,“破窗效应”会使得越来越少的人遵守规则,劣币驱逐良币,文明也就无从谈起。
显然,监督公共场所秩序存在的风险和花费的成本不能完全由个人承担。当公共场所的规章制度得到确认之后,要有一系列举报、惩处措施来配套完善,并有效执行,才能有力撑起劝阻者的腰杆。比如说地铁上,不妨配备一两位乘警,帮助处理各类纠纷及突发紧急事件;比如公共场所在标示禁烟的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一旦接到举报,要迅速处罚当事人。而对于因为规劝文明而遭到报复者,应有法律和机构站出来为其撑腰。否则,当公共场所发生不文明事件而无人劝阻时,再把板子打到围观者身上叹息人性冷漠,就有卸责之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