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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标准日”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条服务用语,以及多项服务要求。
在消费者普遍缺乏议价、维权能力的当下,出台这样一个《规范》可谓用心良苦。《规范》中的大多数规定,确实比较人性化,比如,要求司机用语文明、举止文明,后备箱必须空出一定空间给乘客放行李。若能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司机不会受到损失,乘客也能得到更舒适的服务。
但有的规定却明显偏向一方,比如,“在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在问清目的地后,选择合理路线”。《规范》为解决拒载问题开出的这个药方,能否做到“药到病除”?值得怀疑。
拒载确实气人。一项调查显示,94%的受访者有过出租车拒载体验,有人感叹:“交班、加油、修车、不认识路各种理由有木有?”有关部门为了让乘客不再如此郁闷,出台的此项规定,却可能让司机郁闷起来。司机在乘客上车前询问其目的地有其合理性,比如临近交班时间,对某些路线不熟悉等,不宜一刀切地予以禁止。需要规范的是“拒”的行为,而不是“问”的言语。如果相关规则的可执行性差,《规范》便会陷入一厢情愿的尴尬境地,其权威性也会因之稀释,后果是规则形同虚设,难题依然待解。
规则要尽可能寻求利益相关方的最大公约数,兼顾各方合理利益,才能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具体到《规范》而言,乘客的利益要保护,“的哥”“的姐”的利益也不应受损。这项规定要有效力,离不开广大出租车司机的认同与参与,只有充分保障了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才能让他们从心底认同、践行相关规则,各项管理目标也才更容易实现。
另外,相关部门在调整出租车与司机关系时,也不应像“没事人”一样悠闲。有些司机拒载,与“份子钱”较高有关系,而“份子钱”又与相关部门的运营许可权以及发放牌照的价格有关。把层层“抽水”的源头治理好,对于减少不合理拒载,也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