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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不少媒体报道了网络出现“查开房”网站,可查询到包括身份证号、生日、地址、手机号等个人信息,该网站一度无法访问。21日,记者发现该网站又能使用,同时网络又出现一个名为“开房”的网站,可查到公民具体信息。软件工程师小马表示,如果警方屏蔽了,不大可能又出现,唯一的解释是网站访问量太大,导致当时崩溃。
查开房网不仅“复活”,“开房网”也跟风而至,甚至于还有附赠品——网络上一个名为“2000万开房信息”的文件被疯狂下载,截至10月21日晚间,已被下载190003次。而据记者调查得知,信息基本属实。如此尴尬现实,无疑在诉说着个人信息保护的缺失,也在控诉着监管部门的不作为。
就当前的社会舆论而言,几乎还停留在道德谴责与娱乐解读的状态上。所谓娱乐解读,便是与腐败官员的桃色新闻一同阐释,并进行了一番情色反腐的浪漫想象;所谓道德谴责,则主要是谴责酒店,因为这些被曝光的信息,都是一些酒店的开房信息,那当事的酒店自然陷入了舆论的攻击,不少酒店也开始启动应急预案。不过据传已经介入调查的警方,自始至终都没有什么表态与说法。
个人信息“裸奔”的风险,自美国“棱镜门”后便引起了关注与重视。面对信息安全风险,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而不少网友也表达出了担忧:“人际关系在QQ,购物习惯在淘宝,安全数据在360,内心世界在微博!干点什么都能找到你!”虽只是调侃之词,但也可见个人信息安全的风险,其实是无处不在的。如果政府与企业,没有充分的道德自觉与法律保护意识,那我们在这个信息化时代,各种安全威胁与风险无处不在,轻则是垃圾短信困扰、各种信息欺诈,重则是个人信用被盗用,甚至“被违法犯罪”。
对于这么“严重”的事情,警方既然已经介入调查了,那么好歹也应该“吱一声”。因为这已经不存在什么打草惊蛇之说了,毕竟,“草”已经被舆论之风吹起来了。诸如警方的进度如何、有没有什么新线索、有没有初步的调查结果、到底是酒店贩卖了个人信息还是黑客侵入酒店电脑获得等这一系列的疑问,都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警方在短期内无法回答全部,但能回答的应尽量先回答了,好歹让公众感觉到警方的存在感,让公众知道警方已经在调查,而不是敷衍舆论之后继续“装睡”。
《刑法》第253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客户的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显然,泄露个人信息是“犯罪”属实。眼下,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也已经介入调查,我们希望真相早日浮出水面,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惩。除此之外,查开房网事件也启示我们,在个人信息保护上,我们的监管触角还应继续“前移”,要将对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扼杀于萌芽,而不能总是等到事后再做姗姗来迟处理,那时候,虽是“亡羊补牢犹未晚矣”,但已对公众造成一定的伤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