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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法律是最好的“去污剂”
//www.workercn.cn2013-11-13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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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最好的“去污剂”,有法可依之后,更得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严明执法、赏罚分明,不让违法者有一丝一毫漏洞可钻

  环保问题日益突出,但治理的进展却不尽人意。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布的《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3)》指出,中国雾霾天气在近50年内呈增加趋势,霾日数明显增加。治污,已然到了一刻也拖不得、松不得的程度!

  这两年,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多项规定剑指大气污染,同时也投入了不少资金。比如北京前年就出台《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上海也发布了《上海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自我监测报告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广州、深圳、武汉等城市都有大动作。治污,我们并非没有法,立法不可谓不严,但为什么空气质量依然堪忧?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近日指出,解决我国空气污染问题,要严格执法,依法保护环境,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言下之意,问题出自执法环节。

  这种质疑不是没有道理。各相关执法部门若执法不力、执法违法甚至以权谋私,治污效果难免要打折扣。一些重污染企业“买通”当地相关部门、大量排污的新闻屡现报端,时刻警醒着人们治污之路并不好走。除了部门原因外,还有地方保护主义在作怪。有些地方政府及官员不愿承担因加强环境治理而引起GDP、财税收入增长放缓的责任,因而对环境保护及环境治理不积极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保护企业违法行为。法纪松弛,纲律不振,环境治理自然就会出现真空、漏洞。

  怎么办?必须加大对环境执法者的问责力度。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治理环境污染的强大合力。执法严,是一种魄力。在上世纪80年代,洛杉矶盆地的空气质量是美国最糟糕的。但通过实施强制性烟雾监测,尤其是大力提升处罚标准,狠心关闭一堆重污染企业,如今洛杉矶的空气质量已有明显好转。法律是最好的“去污剂”,有法可依之后,更得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严明执法、赏罚分明,不让违法者有一丝一毫漏洞可钻。同时,还要广开渠道,让全社会参与环保监督,参与环境保护,形成全社会共管的局面,使环境违法者无处藏身,让执法不力者不敢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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