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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晚报:擅用农药别止于问责农民
//www.workercn.cn2014-04-17来源: 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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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菜农在种植大葱过程中,为灭害虫,擅自在大葱上喷洒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经检测,农药残留超标190倍。近日,南阳市镇平县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姜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处罚金5000元。(《大河报》4月16日)

    涂药黄瓜、有毒豇豆、甲醛白菜、蓝矾韭菜……各种农药的超标、违规使用,正在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之祸。尽管滥用农药行为早成舆论口诛笔伐的众矢之的,但很少看到有谁因此而获罪领刑。从这个角度看,这起因滥用农药而获刑的案件颇具标本意义,由此释放出的信号是,违规滥用农药行为已涉嫌犯罪。在滥用农药现象屡禁不止的社会背景下,严厉追究法律责任无疑是正本清源的第一步。

    但如果从实际效果来看,严厉判罚一个老农,未必足以杜绝滥用农药现象。其实,此次严厉判罚不过始于农业局工作人员的一次偶然发现,在这种挂一漏万式的责任追究机制中,严厉判罚旨在发挥震慑作用,但却未必奏效。原因很简单,一方面,多数农民因受知识水平的限制,未必知道自己使用的是什么农药;另一方面,即使一些农民知道农药有毒,却难以找到行之有效的替代品。多数人购买农药时只说要杀什么虫,农药经销商的推荐往往就是他们最终的选择。很显然,如果只问责违规用药的农民,而放过违规销售的经销商,滥用农药现象很难因此而绝迹。

    统计资料显示,国内消费者每年因食物残留农药和化学添加剂中毒的人数超过10万人,而作为最初的接触者,农民本身也是受害者。从某种程度上说,违禁农药的泛滥正是因为背后存在完整的生产销售链,农民处在利益链的最末端。以此而论,严惩违规用药者当为制度究责的起点,而不是终点——这个农民是从哪里购买的农药,这些农药又是在哪里生产的?如果每次类似案件发生,都能顺藤摸瓜倒查利益链条,并依据社会危害的轻重量刑判罚,当有助于铲除违禁农药,从而真正维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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