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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解决贫困家庭实际生活困难的低保政策,为何屡屡被人钻了空子呢?首先当然是审批程序把关不严、形同虚设
开豪车住豪宅,还领低保,该怎么处理?据4月22日《新京报》报道,4月21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拟对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7个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解释。其中拟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司财物的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解释,从性质上讲,骗取社会保险金,与刑法规定的诈骗公司财务的行为是相同的,对于构成犯罪的,按刑法第266条规定,追究诈骗罪。
开豪车住豪宅居然还能领低保,这不是笑话,也不是传闻。2010年,北京一个千万级富豪就骗了八年的低保,领了十万元的低保费用,简直是咄咄怪事!而低保中出现的骗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搭配保等等,更是媒体经常披露的新闻,层出不穷、屡禁屡犯。
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是为了解决贫困家庭实际生活困难的托底政策,可是,为何经常被扭曲、走样?
按照相关程序规定,获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是有严格的审批步骤和流程的,民政部门要将申请者自己声明的财产状况与掌握着车辆、房产、金融、保险、工商、税务、公积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信息比对,看其个人申报的情况是否准确和完整,然后再结合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面的措施来判定申请者准确的家庭收入情况,综合评价其是否能够享受低保,确定其在低保中领取的补助标准。
可是,旨在解决贫困家庭实际生活困难的低保政策,为何屡屡被人钻了空子呢?首先当然是审批程序把关不严、形同虚设,在很多地方,不仅是那些开豪车住豪宅的人能领低保,一些干部的亲属等也是常常混迹于低保户行列,一领就是好几年。而更关键的因素,则是对骗保行为缺乏严厉的惩戒手段,很多被发现者最多也只是取消低保资格,毫无风险可言。
骗领低保,其实是一些人对有限公共财政的非法占用、掠夺,使真正的贫困家庭无法享受到惠民政策,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更是破坏国家福利制度的卑鄙之举。
事实上,对于骗领低保行为,早有不少法律专家建言用刑法来惩治,因为骗领低保的人,通过编造虚假信息的方式,骗取国家的财产,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无疑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举动。期待我们的法律,能有效震慑住那些开豪车住豪宅骗低保者,使国家的福利政策名副其实。当然,更要对那些在审批过程中大搞关系保、人情保的失职渎职官员严格追究责任,使他们谨慎用权、为民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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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审核内鬼
应对形形色色的骗子,严查千差万别的个人资格,核心在于审核人员是否绷紧法纪的神经。过往那些开着宝马领低保的恶劣冒领事件中,最大的隐患不是有人暗藏欺骗之心,而是作为具体经办人员的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失职、渎职,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私心照顾亲友的有之,把低保出卖予人牟取不当利益的有之,稀里糊涂不问真假的有之。从这个角度来说,确保社会保险机制的健康运行,行骗入刑只是确保社保安全的一只手,另一只手必须严惩失察、纵容乃至导演行骗的审核人员。(许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