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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金融机构不脱离贫困地区、不脱离农村,真扶贫、真支农,一个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其在贫困地区的存贷比是否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作为约束性指标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近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等也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和针对性较强的政策,让饱受信贷制约的农村贫困地区看到了希望。
长期以来,国家通过金融、财政输血,支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以笔者所在的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1955年至2002年,连续48年金融机构贷款大于存款,其中有27年存贷比超过200%,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不过,近些年金融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的力度却相对减弱,存贷差不断扩大,存贷比不断下降,贷款难、贷款贵现象比较突出。以湘西州为例,2013年,金融机构存贷差由2002年的-5.6亿元扩大到370亿元,存贷比由2002年的106%下降至41%。2002年,湘西州金融机构存贷比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8个百分点;2013年,湘西州金融机构存贷比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7个百分点。在湘西州,2013年工农中建四大全国性大型银行存款占比65%,贷款占比49%,存贷比仅为31%,低于全州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信用社和农商行取代国有大型银行,成为湘西等贫困地区信贷主力军。
湘西州等老少边穷地区基础差、底子薄,金融已成为贫困地区加快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要在2020年如期与全国同步全面小康,在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更加需要金融支持,尽快变金融抽血为金融输血。为贫困地区提供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金融服务,特别需要在国家层面采取强有力和管用的政策措施,确保尽快实现贫困地区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工作目标。全国性大型银行要顺应老少边穷地区人民群众的强烈企盼,担起金融扶贫、支持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小康的重担,重新成为贫困地区信贷主力军。
金融扶贫支农是金融机构的重要职责。尽管国家对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在存贷比、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并实行优惠的财税、再贷款利率、呆账核销等政策,但实际效果仍不够显著。要让金融机构不脱离贫困地区、不脱离农村,真扶贫、真支农,一个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其在贫困地区的存贷比是否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作为约束性指标,并对这一“硬杠杠”实行季度、年度考核,奖优罚劣。这有利于金融机构快速提高金融扶贫支农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更有利于改变贫困地区的发展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