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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新“国九条”不等同于家长或保姆式的无条件庇护,或者一味包容迁就,而重在帮助投资者培养和建立自觉的风险习惯和风险意识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本是个老话题,但近日新“国九条”的出台在更高层次上赋予了“保护”二字更丰富的意味和更深刻的含义。
就一般流行观点,“保护”就是无条件尽力照顾,不让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失。但新“国九条”在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下,提出要处理好4对关系,其中第三对就是“处理好风险自担与强化投资者保护的关系”。这种将“投资者风险自负与强化投资者保护”相提并论的说法,还是首次出现在有关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法律性文件中。
仔细斟酌所谓“处理好风险自担与强化投资者保护的关系”,至少可以品出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不等同于家长或保姆式的无条件庇护,或者一味包容迁就,而重在帮助投资者培养和建立自觉的风险习惯和风险意识。按新“国九条”的说法就是“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培育理性投资理念,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作为资本市场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新“国九条”的用意意味深长,“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种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新思路,不仅将重塑整个资本市场的风险防范结构,也非常符合中国的实际。
应该看到,相对于资本市场的不成熟,A股市场的投资者同样不成熟。长期以来,A股市场投机之风盛行,无论何种名词,何种事件,到了A股市场全可归结为一个“炒”字,“炒概念”、“炒题材”、“炒故事”成了永不褪色的时尚。细看“炒”字,乃“火”加“少”字,这意味着时间要短,温度要高,人气要旺,才能“炒”起来。结果是风险在不断换手、花样翻新的种种炒作中不断集聚、膨胀,以至引爆。近期发生的ST长油退市风波就很说明问题。本来ST长油的业绩连续4年亏损,退市是最好的选择。但没想到,众多投资者却反对这只绩差股的退市,甚至以“恶意退市”的理由上诉监管部门。实际的情况是,在ST长油连续亏损的4年中,不断有投资者抱着赌一把的心理追加投资,赌的就是相关部门的出手营救。结果,当风险成为现实,损失惨重的投资者不是反思自己的投资过失,而是第一时间找到政府。
没有证据,我们无从知道ST长油是否违规,但ST长油的教训是深刻的。新“国九条”的出台意味着那种对风险不设防、不把门,不愿自担风险,过于追求收益,出了事找金融机构或政府部门的观念应该改一改了。打破刚性兑付,还原市场纪律、强化契约精神是大势所趋,也是资本市场迈向成熟必经的阵痛。
“处理好风险自担与强化投资者保护的关系”还有一层含义是,那就是风险自担与投资者保护之间不可偏废。
新“国九条”还强调,“健全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求偿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这就是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而且要进一步强化。在优化投资环境、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上,新“国九条”给出了多种创新思路,包括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完善公众公司中小投资者投票和表决机制,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和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机制等。
双管齐下,标本兼治,这是新“国九条”在投资者保护上的全新思路,其着眼点与前几年监管层出台的多种保护政策有所不同,风险自担与强化投资者保护的关系被重构为一种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而非被动关系。显然,有明确自我保护意识的投资群体,将有助于市场投资环境的净化;而基于对投资者保护的各种规章制度建设,又将为理性的投资者提供更好的市场环境,两种效应叠加,会最终推动资本市场实现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