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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长的一串官员“雷人语录”,如今又要加入新素材——近日,贵阳市住建局长刘朱坐在自己的办公室,对记者就保障房闲置问题的追问,抛出一句“经典告白”:“我不是局长,我就是来看工作图的。”
过去某些官员对媒体“摆谱”,多自称“我是”谁谁谁,好像一个公权力赋予的职位,能带来格外骄傲的权利。相比之下,刘局长这番“我不是”,倒显得有些搞笑。前去采访的记者当然很快证明,自称“不是局长”的这位男子,正是刘局长本尊;而贵阳方面的处理意见,也在舆论发酵后迅即而至:“市委决定,免去刘朱贵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按法定任免程序办理”。
自称“不是局长”,于是真就不再是局长——当初“灵机一动”编出谎言的刘朱,怕是想不到后来的结局。但这个处罚决定,未必能解答公众的未竟之问;而若只是关注于刘朱个人的戏剧性命运,恐怕也会放过一些更重要的东西。
谁都知道,刘朱的这句谎言,是一次不折不扣的“推诿”。其试图推却的,正是身为住建局长需担负的行政责任;而其折射出的,又何止一个局长的尴尬?
引出这句谎言的新闻,人们已经熟知:据审计署新近发布的公告,全国有5个省已建成的5.75万套保障性住房闲置;仅贵州省贵阳市,就有3万套保障房未分配,其涉及投资85.43亿元。而就在两年前,贵阳市“克服财力不足等困难,不断创新完善保障房建设管理体系,有效封堵各种监管‘漏洞’”的消息还一度见诸报端。换言之,在财政出钱、项目立项、房屋建成之后,当地保障房建设这一页,似乎已经被轻轻翻过。
近百亿财政资金换来3万套空房,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可见一斑。然而,直至审计署的公告出炉,规模空前的资金沉淀公之于众,住建局长才如梦方醒,作出令人啼笑皆非的反应;相关方面也才匆匆启动问责程序,并表示要对保障房建设的“决策科学性、决策规范性、落实不到位和职责不担当等进行责任追究”。这番表态固然态度坚决,但无论是对苦等两年盼着改善居住条件的市民,还是投入两年本应及早见效的真金白银,“追责”显然有些姗姗来迟。
取之于民的公共财政,每一分钱都应花在“刀刃”上,并最终对纳税人负责,这是现代政府应当秉持的一条基本原则。钱花在“刀刃”上,不仅意味着“花得对”,也需要“花得好”,需要用精准和高效来最大程度释放财政资金的效能。而能否实现精准高效,除了要求政府部门具有花钱的“本事”,更重要的还在监督和问责——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者,本应自始至终严格监督财政的运转过程;而财政资金的使用者,同样也应有接受监督的自觉。
说白了,确保财政资金合理高效使用,本来就是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的行政责任。如今3万套保障房闲置多时,住建部门已然失职,作为“一把手”的刘朱,自然难辞其咎。另一方面,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接受监督,何尝不是政府部门和官员的另一种责任?政府需接受的监督,除了人大的法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亦包括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就公众关心的议题,公开、坦诚直面媒体询问,本来也属于官员行政责任的一部分。很多时候,政府官员连“无可奉告”的权利都不能有,何况公然闪转腾挪,甚至指鹿为马?
然而,平日里缺乏责任意识,亦鲜少接受监督的官员,到了“紧要关头”,是有可能惊慌失措的。自称“我不是局长”的局长,倒未必真是有心撒谎,或许只是内心潜意识的一种自然流露呢?从这句谎话里,甚至还能读到另一种“真实”——如此重大的保障房工程已至此,比照一个局长该负的职责,刘局长的作为,还真的够不上“局长”。而要处理这样的个案,似乎也并不难——“不是局长”的局长真的不是局长,闲置的保障房终也会有个说法。只不过,真要解决背后的大问题,单单处理一个局长,怕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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