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一旦伪造公章行为搭上了互联网便车,其辐射范围必然扩大,客户很可能来自全国各地,伪造公章的种类也可能更加繁多
大学印章、公司印章、政府部门印章,甚至是省委印章,只要你花几十元钱,不需要出示任何证明材料,你就可以“拥有”这些单位的“公章”——眼下,在类似淘宝这样的电商平台上,伪造公章的网店不少。记者咨询了两家网店,店家均表示可以按照要求刻企事业单位的印章,但没有要求记者出示刻章所需的证明材料(7月31日《法制日报》)。
众所周知,公章一般指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章代表着公共管理、行政执法等职权,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法律文书等相当重要,甚至关乎公民个人的财产乃至人身权利。而伪造的印章显然将带来巨大的社会危害,既破坏管理秩序,又可能导致人们上当受骗。因此,必须严厉惩戒“互联网+伪造公章”行为,以此净化社会环境,降低人们的交易风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或者使用、买卖伪造、变造的相关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最高可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而根据刑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有关部门对公章的管理控制相当严格,这也是出于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交易安全的需要。否则,如果谁都可以随便刻一个公章,那么人们就会面临无法辨别交往对象或交易对象真实情况的局面。站在你面前的张三有可能不是张三而是李四。别人的身份证件可能是网购的,收入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假的,房产证、驾驶证也可能是假的。整个社会就会因此陷入完全无序的混乱状态,交往成本和交易成本大大增加。
而从线下转移到网络,显然进一步增大了伪造公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线下交易时代,由于受地域和交通限制,伪造公章店铺的辐射范围小,客户较少,且由于需要当面交易,一些人也会有所顾忌,不至于什么公章都敢伪造。一旦伪造公章行为搭上了互联网便车,其辐射范围必然扩大,客户很可能来自全国各地,伪造公章的种类也可能更加繁多。因此,对此类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及时切断这一黑色链条。
虽然互联网放大了伪造公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但随着网络实名制、银行卡实名制、手机号实名制、快递实名制的逐步落实,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并不复杂。一般情况下,人们在网络上的所有言行均会留下痕迹。这样的话,只要抓住商家、买家、使用者的任一环节,就可以顺藤摸瓜,摧毁整个违法链条。如查获了违法网店,便可以通过交易数据、聊天记录锁定所有购买假公章的买家,进而追究整个链条上所有违法者的责任。
此外,电商平台也应尽到监管责任,如可提高准入门槛,设置关键词屏蔽刻假商家,发现刻假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笔者认为,刻章行业是一种特殊行业,目前不妨考虑让平台一刀切地下架所有刻章店铺,避免其中的不法商铺伪造公章并在互联网上叫卖。要知道,并非任何事物搭上互联网便车就是好事,校园网贷因混乱无序被叫停就是最好的例子。没有监管的“互联网+刻章”还是应暂缓脚步,少一些对社会秩序的祸害。
晏 扬:集体腐败之害甚于个人腐败 2014-06-12 |
晏庆盛:必须彻底清除高校“点招” 2014-06-16 |
仲青平:人人都应是网络文明志愿者 2015-04-15 |
杜 博:赢回那些年 被山寨抢光的风头 2015-07-24 |
传销升级 监管莫用旧版本 2015-09-14 |
郑端端:学校公章“闹鬼”不是小问题 2015-09-21 |
网络购物投诉占25%不是洪水猛兽 2016-02-23 |
遏制网售伪劣食药要有互联网思维 2016-12-28 |
发百元红包拉票,也是贿选 2017-02-21 |
新闻莫被算法“绑架” 2017-07-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