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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的情况下,“租购同权”语境下的教育平权只是“画饼充饥”。如果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不能持续增加,想实现实际上的教育公平几乎是不可能的
日前,杭州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拟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
鼓励住房租赁消费,除了增加租赁房源之外,更为根本的是增加租赁权利。保障“租购同权”,可谓是切中了租赁住房的“痛点”所在。早在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便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时隔一年后,在今年7月,《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率先公布,首次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力图“让租者幸福居住”。
出台专门的工作方案落实“租购同权”、推进教育平权,杭州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广州的工作方案甫一面世,浙江媒体便发问:“广州出台‘租学区房可上名校’楼市新政,杭州会跟进吗?”虽然当时杭州教育界专业人士大都持观望态度,但是没想到杭州的跟进速度仍然如此之快。
杭州在该项政策的制定上无疑参照了广州的方案,甚至连潜在的问题也如出一辙。广州“租购同权”政策面临的“三问”——政策何时开始实施、具体细则何时落地、实际执行效果如何,对于杭州来说是同样适用的。
有人说,“租购同权”政策并无新意,在学区学位有余量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一直都是可以就近入学的。问题在于,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名校”学位僧多粥少、竞争激烈,购房者子女都不一定能就近入学,更不要说租房者子女了。当学区生源超过招生计划时,入学肯定有先后排位问题。如果实行“租购同权”的话,按什么标准排序最为公平合理?其实,在实际操作中,租购很难实现同权,优质学位排序时往往默认向拥有自有房产者倾斜。租房者子女有了入学的权利,并不代表真能进去读书。好比租房者和购房者都拿到了观看演出的“入场券”,但购房者可以坐在最前排,租房者只能坐在最后排,如此“租购同权”只能算是一种理论上的自我安慰。
在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的情况下,“租购同权”语境下的教育平权只是“画饼充饥”。如果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不能持续增加,想实现实际上的教育公平几乎是不可能的。眼下,在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的同时,及时出台实施细则,确定一个对于购房者和租房者来说都相对公平合理的就近入学具体方案,乃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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