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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结束的全国青年作家创作会曾传出一条消息:中国作协将成立网络作家协会。
早在2009年,针对网络作协的提议,曾有评论人士表示,与传统写作不同,网络写作具有随意性、个人化等特征,不需要组织来引导、扶持;网络写作门槛低,以作协将之正规化,便抬高了门槛,有违网络写作本质。
笔者认为,网络文学确实需要一个“娘家”。
一方面,迅猛发展的网络文学需要网络作协来引导和纠偏。如今,网络文学发展速度之快超乎人们意料。今年7月公布的《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络文学网民数为2.48亿,网络文学的用户与网络购物的人基本持平。这其中,专业或业余网络写手有多少?恐怕谁也说不清。
在网络文学产量庞大的同时,质量良莠不齐成为突出问题。一些写手缺乏艺术素养,或为赚取点击量,追求高额利润,回避文学责任,刻意迎合读者口味,使得不少网络文学内容粗制滥造,不乏色情、暴力等重口味情节。当此之际,就需要引导网络文学健康发展。以作协名义,请网络作家“落地”,把网络作家聚集起来,建设好这一支队伍,显然是最为紧迫的首要任务。
另一方面,在网络和电视媒体的铺垫下,一些知名网络作家逐渐浮出网络,从影响力、市场赢利等多角度,给文坛带来巨大积极影响,这些网络作家也需要主流文学界的身份认同。前不久,中国作协2013年会员公示名单中,《甄嬛传》作者吴雪岚(流潋紫)、《步步惊心》作者任海燕(桐华)、《裸婚时代》作者唐欣恬等16名网络作家上榜,人们惊呼为“野百合也有春天”。
即便加上各地作协吸纳的网络作家,有了身份认同的网络作家仍是少数中的极少数。成立专门的网络作协,让更多网络作家加入作协,能改变网络作家一盘散沙的局面,对网络文学乃至整个文学领域的创作也是一个促进。
当然,网络作协成立后,切不可“棒杀”网络写作的随意性、个人化等特征,它最重要的功能,一是服务,为网络作家组织经验交流、写作资助、书稿推介、作品研讨等活动,促进网络、传统作家相互融合,取长补短,促进网络文学和市场良好结合;二是自律,设立网络文学的官方奖项,引导网络作家注重文本质量和人文承担,身体力行地净化网络环境;三是维权,为版权被严重侵犯的网络作家提供权益保护。
笔者相信,有了亲密无间又创作自由的网络作协,网络文学或将提升整个行业的素质,开启一个全新的文学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