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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谈阔论:植入广告,这个可以有
//www.workercn.cn2013-11-18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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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阵儿翻报,看到一个标题,说是一小说家在作品中植入了小龙虾店的广告,收益颇丰。当时觉得这事有料,值得一写。谁知道一忙起来,竟然忘了那张报纸搁哪儿了。这些天,臧否这位故事写得平淡无奇的作者的文字在网上时有所见,于是忍不住也说几句。

    小说家植入广告,不过是在情节或细节上下功夫,于字里行间鼓捣点小动作,不像演艺明星,体育大腕儿,明晃晃、光灿灿地直接就把自己的形象与产品搁在了一起。倘若作家或商品方、作品出版方不吭声,估计很少有人能在密麻麻的文字中品出赤裸裸的广告味儿来。

    大概是2009年,成都有位作家在小说中将一家企业药品的生产原料进行了三次“植入广告”式的描写,并为此得到了十万元的赞助。作家还强调:此举为国内纯文学创作开辟了全新的创作模式,“如果我不说,任何人都不会觉得小说中有隐性广告,因为它已融入到小说中。”

    可这位作者还是说了出来。本可以偷着乐的事儿,为啥要抖搂出来?这种自泄天机,很大程度上不过是为了博取眼球及知名度或者是为广告方张目。就像众多影视作品上映之前,总要把主创人员尤其是女主角推出来,制造些绯闻甚或丑闻一样,作者不过是为营销造势,拿植入广告这事儿为自己做一次广告。毕竟时代不同了,过去讲“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可如今许多东西过剩,果子烂在树上,蔬菜烂在地里,图书堆在库房蒙尘,影视作品拍出来却难见天日的事情也不是偶有所闻了。

    英国有一位学者、作家、教授叫约翰·萨瑟兰,他和漫画家也是小说家的马丁·罗森,共同出版了《文学趣谈》一书,在第十一章“钱财和书业”中,专门设两小节谈植入式广告。里面有些观点和史料可供一笑。其对植入式广告的定义直白而精准:“植入式广告是指带有商业动机,把商品写入小说的做法。这是新近在文学界出现的。创造和生产小说的人们花了不少时间才明白,和贪婪有策略性的联盟可以来钱。”

    小说中植入广告是福是祸?植入广告是否会影响作者的创作心态?是否会扰乱读者的视线?这事儿还真不好说。《文学趣谈》这本书提到:第一位使用植入式广告的小说是汉弗莱·沃德太太于1910年写的《生于加拿大》。加拿大太平洋铁路让这位英国小说家乘坐头等车厢,横穿广阔的加拿大免费旅行一次。“小说失败得一塌糊涂”。

    网上一条被引用多次的文字说,法国作家保尔-鲁普·苏里泽曾与马蒂尼牌葡萄酒公司签订合同,对方付给其8万法郎的报酬,而他在创作小说《绿色国王》时,作品中提到马蒂尼牌葡萄酒不得少于三次。尝到甜头后,他又在另一部小说里让密探马尔戈喝名牌香槟酒,戴瑞士名表,用著名的镀银打火机,结果作品显得不伦不类,惨遭失败。

    《文学趣谈》还有这么一段话:2006年,青少年小说《凯茜的书:如果发现请致电》,被一家化妆品商要求去掉小说中提到化妆品的文字,用这家商品来替代。不过报酬不是现金,而是这家化妆品商的母公司宝洁把书推上他们的网站。据说此举让小说的印刷数从3万册上升到10万册。看来植入广告这事儿也是有得有失,甘苦俱存的。

    甭管小说、小品,还是电影电视剧,植入广告可以有,也不必太拿植入广告当真。当年赵本山小品中植入白酒广告马失前蹄引来众怒,可冯巩朱军在小品中痛饮某啤酒的行为却少人置词。这里面有个广告嵌入得巧妙不巧妙,自然不自然的差异,浑然天成自是你情我愿的上品。正如约翰·萨瑟兰所言:“只要不是太突兀,读者和电影观众一样,可以容忍植入式广告。他们不喜欢被按着头看广告。做得过头了,消费者会掉头不看。”相比小说,某些包装到位的非虚构文字倒值得庆幸,不少读者沉迷其中,不知所以,只有行当中人,偶尔会冲着它们,从牙缝中爱恨交织地吐出俩字:软文。不过这又是另一篇文章的题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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