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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图说:“不差钱”
//www.workercn.cn2014-02-2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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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青 漫画

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政府前期代赔73万元;青海湟中城管队长打伤孕妇,政府先赔付20.9万元……据《法制晚报》报道,近期,连续几起公职人员伤人事件的善后处置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记者整理了近年来10起公职人员违法事件,发现事件发生后,有八成左右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先行赔偿。

“政府代赔”可以保证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第一时间息事宁人,却也不同程度地削弱了对违法犯罪者的惩戒效应。当然,对有些事件,政府在其中确有管理失职等责任,有些则是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确实缺乏相应的赔偿能力。在名誉维护、利益保障等多重考量下,政府代赔自有其合理性,但代赔标准和原则却不能打马虎眼,相应的信息公开及事后追偿更不能跟着和稀泥。要知道,这是用纳税人的真金白银在填窟窿,就算窟窿暂时堵上了,当事人该担的责任却不能就此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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